2026 年美国 18 岁及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推荐免疫接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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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mmended Child and Adolescent Immunization Schedule for Ages 18 Years or Younger United States 2026

美国儿科学会 致力于所有儿童的健康
本程序得到美国家庭医师学会(AAFP)、美国助产士学会(ACNM)、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美国医学协会(AMA)、美国药师协会(APhA)、医学专业学会理事会(CMSS)、美国传染病学会(IDSA)、美国儿科执业护士协会(NAPNAP)、美国国家医学协会(NMA)、儿科传染病学会(PIDS)、儿科药师协会(PPA)和青少年健康与医学学会(SAHM)认可。

一、儿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种程序使用方法

  1. 按年龄确定推荐接种的疫苗(表 1)
  2. 按补种程序确定推荐接种间隔(表 2)
  3. 结合医疗状况或其他指征评估是否需要额外接种推荐疫苗(表 3)
  4. 查阅特殊情况下的疫苗种类、接种频次、间隔及注意事项(附注)
  5. 查阅各类疫苗的禁忌证和慎用证(附录)
  6. 查阅美国儿科学会(AAP)最新或更新的指导意见(补遗)

报告相关要求

  1. 向州或地方卫生部门报告法定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疑似病例或疫情
  2. 向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报告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事件,网址:www.vaers.hhs.gov(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电话:800-822-7967
  3. 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相关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事件,向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事件报告项目(MedWatch)提交,网址: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medwatch/index.cf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若与其他制品联合接种,需向 VAERS 报告

问题与意见反馈

实用信息

  1. 免疫接种最佳实践(含禁忌证和慎用证):www.aap.org/immunizationwww.immunize.org
  2. 《2024-2027 年传染病委员会报告》(第 33 版):www.aapRedBook.org
  3. 疫苗知情说明书:www.immunize.org/vaccines/vis/about-vis
  4. 共同决策:https://www.aap.org/en/practice-management/providing-patient-and-family-centered-care/shared-decision-making
  5. 最新版接种程序请访问:AAP.org/ImmunizationSchedule
本程序更新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二、儿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种程序中的疫苗及其他免疫制剂 *

疫苗 / 免疫制剂缩写商品名
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RSV-mAbBeyfortus、Enflonsia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1vCOV-mRNAComirnaty、mNexspike、Spikevax
1vCOV-aPSNuvaxovid
登革热疫苗DEN4CYDDengvaxia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DTaPDaptacel、Infanrix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PRP-T)ActHIB、Hiberix
Hib(PRP-OMP)PedvaxHIB
甲型肝炎疫苗HepAHavrix、Vaqta
乙型肝炎疫苗HepBEngerix-B、Recombivax HB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Gardasil 9
流感疫苗(灭活,鸡胚培养)IIV3多种
流感疫苗(灭活,细胞培养)ccIIV3Flucelvax
重组流感疫苗RIV3Flublok
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FluMist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MMRM-M-R II、Priorix
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ACWY-CRMMenveo
MenACWY-TTMenQuadfi
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B-4CBexsero
MenB-FHbpTrumenba
A、B、C、W、Y 群脑膜炎球菌联合疫苗MenACWY-TT/MenB-FHbpPenbraya
MenACWY-CRM/MenB-4CPenmenvy
猴痘疫苗MpoxJynneos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5Vaxneuvance
PCV20Prevnar 20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SV23Pneumovax 23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Ipol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Abrysvo
轮状病毒疫苗RV1Rotarix
RV5RotaTeq
破伤风、白喉、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7 岁及以上)TdapAdacel、Boostrix
破伤风、白喉联合疫苗TdTenivac、Tdvax
水痘疫苗VARVarivax

联合疫苗(适当时可替代单独注射)

联合疫苗缩写商品名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 – 乙型肝炎 – 脊髓灰质炎灭活联合疫苗DTaP-HepB-IPVPediarix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灭活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IPV/HibPentacel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灭活联合疫苗DTaP-IPVKinrix、Quadracel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灭活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 – 乙型肝炎联合疫苗DTaP-IPV-Hib-HepBVaxelis
* 若免疫接种史不完整或不详,应接种推荐疫苗;疫苗接种间隔延长时,无需重新开始接种或增加剂次;未在推荐年龄接种疫苗者,符合指征时可在后续就诊时补种。本程序中使用商品名仅为标识用途,不代表美国儿科学会认可该产品。

三、2026 年美国 18 岁及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推荐免疫接种程序(表 1)

本推荐意见需结合后续附注阅读;对于接种滞后或起始较晚者,应按紫色标注区间尽早开展补种;如需确定剂次间最小间隔,详见补种程序(表 2)。
疫苗及其他免疫制剂出生1 月龄2 月龄4 月龄6 月龄8 月龄9 月龄12 月龄15 月龄18 月龄19-23 月龄2-3 岁4-6 岁7-10 岁11-12 岁13-15 岁16 岁17-18 岁
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RSV-mAb,尼塞韦单抗、克勒罗韦单抗)根据母亲 RSV 疫苗接种状态,在 RSV 流行季接种 1 剂(见附注)RSV 流行季接种 1 剂尼塞韦单抗(见附注)
乙型肝炎疫苗(HepB)第 1 剂第 2 剂第 3 剂
轮状病毒疫苗(RV):RV1(2 剂程序)、RV5(3 剂程序)第 1 剂第 2 剂见附注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DTaP,7 岁以下)第 1 剂第 2 剂第 3 剂第 4 剂第 5 剂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第 1 剂第 2 剂见附注第 3 剂或第 4 剂(见附注)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5、PCV20)第 1 剂第 2 剂第 3 剂第 4 剂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第 1 剂第 2 剂第 3 剂第 4 剂见附注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1vCOV-mRNA、1vCOV-aPS)2025-2026 年疫苗接种 1 剂及以上(见附注)2025-2026 年疫苗接种 1 剂及以上(见附注)2025-2026 年疫苗接种 1 剂及以上(见附注)
流感疫苗每年接种 1 剂或 2 剂(见附注)每年接种 1 剂(见附注)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MMR)见附注第 1 剂第 2 剂
水痘疫苗(VAR)第 1 剂第 2 剂
甲型肝炎疫苗(HepA)见附注,2 剂程序(见附注)
破伤风、白喉、无细胞百日咳疫苗(Tdap,7 岁及以上)1 剂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2 剂程序,见附注
脑膜炎球菌疫苗(MenACWY-CRM≥2 月龄、MenACWY-TT≥2 岁)见附注第 1 剂第 2 剂
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B-4C、MenB-FHbp)见附注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Abrysvo)孕期季节性接种(若此前未接种)
登革热疫苗(DEN4CYD,9-16 岁)登革热流行区血清阳性者接种(见附注)
猴痘疫苗Mpox

标注说明

  • 所有儿童的推荐接种年龄范围
  • 补种的推荐接种年龄范围
  • 特定高危人群的推荐接种年龄范围
  • 自愿接种者的推荐接种方案
  • 基于临床共同决策的推荐接种方案
  • 因医疗状况需额外接种的推荐方案

四、2026 年美国接种滞后或间隔超 1 个月的儿童和青少年推荐补种程序(表 2)

本表为疫苗接种延迟的儿童提供补种程序和剂次间最小间隔,无论剂次间间隔多久,均无需重新开始疫苗系列接种;应根据儿童年龄选择对应部分,且本表需始终结合表 1 和后续附注使用。

(一)4 月龄至 6 岁儿童

疫苗第 1 剂最小年龄第 1 剂至第 2 剂间隔第 2 剂至第 3 剂间隔剂次间最小间隔第 3 剂至第 4 剂间隔第 4 剂至第 5 剂间隔
乙型肝炎疫苗出生4 周8 周,且距第 1 剂至少 16 周;最终剂次最小年龄为 24 周
轮状病毒疫苗第 1 剂最大年龄 14 周 6 天6 周;第 3 剂最大年龄 24 周4 周;最终剂次最大年龄 8 月龄 0 天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6 周4 周4 周6 个月6 个月;若第 4 剂在 4 岁及以上接种,且距第 3 剂至少 6 个月,则无需接种第 5 剂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6 周若第 1 剂在 15 月龄及以上接种,无需再接种;

若第 1 剂在 1 岁前接种,间隔 4 周;

若第 1 剂在 12-14 月龄接种,第 3 剂(最终剂次)间隔 8 周

若此前剂次在 15 月龄及以上接种,无需再接种;

若当前年龄 < 12 月龄、第 1 剂 < 7 月龄且至少 1 剂为 PRP-T / 未知,间隔 4 周;

其他情况间隔 8 周(最终剂次),且年龄 12-59 月龄

12-59 月龄儿童若 1 岁前接种 3 剂,需接种第 4 剂(最终剂次),间隔 8 周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6 周若第 1 剂在 24 月龄及以上接种,健康儿童无需再接种;

若第 1 剂在 1 岁前接种,间隔 4 周;

若第 1 剂在 1 岁及以上接种,第 3 剂(最终剂次)间隔 8 周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6 周4 周若当前年龄 < 4 岁,间隔 4 周;

若当前年龄≥4 岁,第 4 剂(最终剂次)间隔 6 个月,且最小年龄 4 岁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12 月龄4 周
水痘疫苗12 月龄3 个月
甲型肝炎疫苗12 月龄6 个月
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ACWY-CRM 为 6 月龄,MenACWY-TT 为 2 岁8 周见附注见附注

(二)7 至 18 岁儿童和青少年

疫苗剂次间最小间隔说明
破伤风、白喉联合疫苗 / 破伤风、白喉、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无适用项;若第 1 剂 DTaP/DT 在 1 岁前接种,间隔 4 周;

若第 1 剂 DTaP/DT/Tdap/Td 在 1 岁及以上接种,最终剂次间隔 6 个月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9 月龄常规接种间隔推荐为 6 个月
甲型肝炎疫苗无适用项,间隔 6 个月
乙型肝炎疫苗第 1 剂至第 2 剂 4 周,第 2 剂至第 3 剂 8 周,且距第 1 剂至少 16 周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第 1 剂至第 2 剂 4 周;若所有此前剂次 < 4 岁接种,或第 3 剂距第 2 剂 < 6 个月,需接种第 4 剂;

若第 3 剂在 4 岁及以上接种,且距此前剂次至少 6 个月,无需接种第 4 剂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间隔 4 周
水痘疫苗13 岁以下间隔 3 个月,13 岁及以上间隔 6 个月
登革热疫苗9 月龄间隔 6 个月

五、2026 年美国按医疗指征划分的儿童和青少年推荐免疫接种程序(表 3)

本表需始终结合表 1 和后续附注使用;医疗状况通常非相互排斥,若存在多种状况,需参考所有相关列的指导意见;未列出的医疗状况详见附注。
疫苗及其他免疫制剂孕期免疫功能低下(不含 HIV 感染)HIV 感染(CD4 百分比和计数)

<15% 或 < 200/mm³

≥15% 或≥200/mm³脑脊液漏无脾 / 持续性补体成分缺陷人工耳蜗植入心脏病 / 慢性肺部疾病肾功能衰竭 / 终末期肾病 / 透析慢性肝病糖尿病
RSV-mAb(尼塞韦单抗、克勒罗韦单抗)根据母亲 RSV 疫苗接种状态,RSV 流行季接种 1 剂(见附注)慢性肺部疾病者第 2 个 RSV 流行季接种 1 剂尼塞韦单抗(见附注)
乙型肝炎疫苗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轮状病毒疫苗禁忌(重症联合免疫缺陷)
DTaP/TdapTdap:每次孕期接种 1 剂DTaP:无适用项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Hib造血干细胞移植者接种 3 剂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
肺炎球菌疫苗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额外接种
IPV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见说明 *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见附注
灭活 / 重组流感疫苗实体器官移植者(18 岁)见附注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禁忌2-4 岁哮喘 / 喘息者禁忌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MMR)**禁忌禁忌推荐推荐
水痘疫苗(VAR)**禁忌禁忌推荐推荐
甲型肝炎疫苗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3 剂程序(见附注)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Abrysvo)季节性接种(见附注)
登革热疫苗
猴痘疫苗见附注

* 更多信息参见:https://www.acog.org/clinical/clinical-guidance/practice-advisory/articles/2020/12/covid-19-vaccination-considerations-for-obstetric-gynecologic-care

** 孕期结束后若指征明确可接种

a 免疫功能低下儿童免疫接种的额外信息参见:https://publications.aap.org/redbook/book/755/chapter/14074446/Immunization-and-Other-Considerations-in

b 重症联合免疫缺陷

c 造血干细胞移植

d 过去 12 个月有哮喘或喘息史的 2-4 岁儿童禁用 LAIV3

表 3 标注说明

  1. 所有符合年龄指征且无完整免疫接种记录的儿童均推荐接种
  2. 非所有儿童推荐,仅部分高疾病重症风险儿童推荐
  3. 所有符合年龄指征的儿童均推荐,且根据医疗状况可能需要额外接种剂次(见附注)
  4. 慎用:若保护获益大于不良反应风险,可考虑接种
  5. 禁忌或不推荐接种

六、附注

通用说明

  1. 计算剂次间隔时,4 周 = 28 天;≥4 个月的间隔按自然月计算
  2. 数值范围(如 12-18)中,连接号 “-” 表示 “至”
  3. 早于最小年龄或间隔≤4 天接种的疫苗剂次视为有效;早于最小年龄或间隔≥255 天接种的疫苗剂次无效,需按年龄补种,补种剂次与无效剂次间需间隔推荐最小间隔。详细信息参见:https://publications.aap.org/redbook/book/755/chapter/14074243/ImmunizationSchedule-and-Timing-of-Vaccines
  4. 旅行疫苗接种要求和推荐信息参见:https://publications.aap.org/redbook/book/755/chapter/14074567/International-Travel
  5. 免疫缺陷者的疫苗接种信息参见:https://publications.aap.org/redbook/book/755/chapter/14074446/Immunization-and-Other-Considerations-in
  6. 疫苗可预防疾病疫情中的接种指导,可联系州或地方卫生部门
  7. 国家疫苗伤害赔偿计划(VICP)是解决疫苗伤害索赔的无过错替代法律体系,儿童和青少年疫苗接种程序中的所有疫苗均纳入该计划,登革热、PPSV23、RSV、猴痘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除外;猴痘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纳入反制措施伤害赔偿计划(CICP)。更多信息参见:www.hrsa.gov/vaccinecompensation(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或 www.hrsa.gov/cicp(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6 月龄(莫德纳 Spikevax)、5 岁(辉瑞 – BioNTech Comirnaty)、12 岁(诺瓦瓦克斯 Nuvaxovid、莫德纳 mNEXSPIKE)

参考美国儿科学会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剂量速查指南:www.aap.org/CovidVaccineGuide

莫德纳使用商品名是因该公司有多种产品上市。

1. 常规接种

6-23 月龄儿童
  • 未接种者(从未接种任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2 剂莫德纳 Spikevax,间隔 4-8 周
  • 初始程序未完成者:
    • 此前接种 1 剂莫德纳:补 1 剂莫德纳 Spikevax,距末次剂次 4-8 周,完成初始程序
    • 此前接种 1 剂辉瑞 – BioNTech:补 2 剂莫德纳 Spikevax,间隔至少 4 周,第 1 剂距末次剂次 3-8 周,完成初始程序
    • 此前接种 2 剂辉瑞 – BioNTech:补 1 剂莫德纳 Spikevax,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完成初始程序
  • 初始程序完成者:接种 1 剂莫德纳 Spikevax,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

2. 特殊情况(2-18 岁高危人群 *)

高危人群包括:新型冠状病毒重症高风险者、长期护理机构或其他集体居住者、从未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家庭成员为新型冠状病毒重症高风险者。
  • 2-4 岁:无论既往接种史,接种 1 剂莫德纳 Spikevax,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
  • 5-11 岁:无论既往接种史,接种 1 剂莫德纳 Spikevax 或辉瑞 – BioNTech Comirnaty,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
  • 12-18 岁:无论既往接种史,可接种 1 剂莫德纳 Spikevax / 辉瑞 – BioNTech Comirnaty / 诺瓦瓦克斯 Nuvaxovid(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或 1 剂莫德纳 mNEXSPIKE(距末次剂次至少 12 周)
2-18 岁非高危人群:若父母 / 监护人希望儿童获得保护,可接种 1 剂适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可使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通过生物制品许可申请批准的任何适龄、符合健康状况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优先使用最新版本。

* 高危人群详细信息参见美国儿科学会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政策声明:https://doi.org/10.1542/peds.2025-073924

中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接受血液肿瘤主动化疗者、器官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近 2 年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免疫抑制治疗者、中重度原发性免疫缺陷者(如迪乔治综合征、维斯科特 – 奥尔德里奇综合征)、晚期或未治疗的 HIV 感染者、接受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者。

造血系统恶性肿瘤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或 CAR-T 细胞治疗后的再接种指导:儿童参见https://doi.org/10.46883/2023.25920985,青年参见https://doi.org/10.1200/jco.24.00032

3. 6 月龄 – 4 岁中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

  • 未接种者:4 剂程序,3 剂初始程序为莫德纳 Spikevax(0、4 周,第 3 剂距第 2 剂至少 4 周),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莫德纳 Spikevax(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莫德纳 Spikevax**
  • 初始 3 剂程序未完成者:
    • 此前接种 1 剂莫德纳:补 2 剂莫德纳 Spikevax(间隔至少 4 周,第 1 剂距末次剂次 4 周),完成初始程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此前接种 2 剂莫德纳:补 1 剂莫德纳 Spikevax(距末次剂次至少 4 周),完成初始程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此前接种 1 剂辉瑞 – BioNTech:补 2 剂莫德纳 Spikevax(间隔至少 4 周,第 1 剂距末次剂次 3 周),完成初始程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此前接种 2 剂辉瑞 – BioNTech:补 1 剂莫德纳 Spikevax(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完成初始程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最小间隔 2 个月)
  • 初始 3 剂程序完成者:
    • 此前接种 3 剂及以上莫德纳:接种 2 剂莫德纳 Spikevax,间隔 6 个月(最小间隔 2 个月),第 1 剂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可额外接种 **
    • 此前接种 3 剂及以上辉瑞 – BioNTech:接种 2 剂莫德纳 Spikevax,间隔 6 个月(最小间隔 2 个月),第 1 剂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可额外接种 **

4. 5-11 岁中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

初始程序所有剂次需使用同一厂家疫苗。
  • 未接种者:4 剂程序,可选择 3 剂莫德纳 Spikevax 初始程序(0、4 周,第 3 剂距第 2 剂至少 4 周)+6 个月后 1 剂莫德纳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或 3 剂辉瑞 – BioNTech 初始程序(0、3 周,第 3 剂距第 2 剂至少 4 周)+6 个月后 1 剂莫德纳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均可额外接种 **
  • 初始 3 剂程序未完成者:按既往接种厂家补剂次完成初始程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莫德纳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均可额外接种 **
  • 初始 3 剂程序完成者:接种 2 剂莫德纳 / 辉瑞 – BioNTech,间隔 6 个月(最小间隔 2 个月),第 1 剂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可额外接种 **

5. 12-18 岁中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

初始程序所有剂次需使用同一厂家疫苗,莫德纳的 Spikevax 和 mNEXSPIKE 可互换使用(除非另有说明)。
  • 未接种者:
    • 4 剂程序:3 剂莫德纳初始程序(0、4 周,第 3 剂距第 2 剂至少 4 周)+6 个月后 1 剂莫德纳 / 诺瓦瓦克斯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4 剂程序:3 剂辉瑞 – BioNTech 初始程序(0、3 周,第 3 剂距第 2 剂至少 4 周)+6 个月后 1 剂莫德纳 / 诺瓦瓦克斯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3 剂程序:2 剂诺瓦瓦克斯初始程序(0、3 周)+6 个月后 1 剂莫德纳 / 诺瓦瓦克斯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初始程序未完成者:按既往接种厂家补剂次完成初始程序,后 6 个月接种 1 剂莫德纳 / 诺瓦瓦克斯 / 辉瑞 – BioNTech(最小间隔 2 个月),可额外接种 **
  • 初始程序完成者:
    • 此前接种 3 剂及以上莫德纳 / 辉瑞 – BioNTech:接种 2 剂莫德纳 / 诺瓦瓦克斯 / 辉瑞 – BioNTech,间隔 6 个月(最小间隔 2 个月),第 1 剂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可额外接种 **
    • 此前接种 2 剂及以上诺瓦瓦克斯:接种 2 剂莫德纳 / 诺瓦瓦克斯 / 辉瑞 – BioNTech,间隔 6 个月(最小间隔 2 个月),第 1 剂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可额外接种 **
中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额外剂次:基于临床共同决策接种,距末次剂次至少 2 个月。

(二)登革热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9 岁
  1. 常规接种:9-16 岁居住在登革热流行区且实验室确诊既往登革热感染的儿童,接种 3 剂程序,间隔 0、6、12 个月。
  2. 登革热流行区:包括波多黎各、美属萨摩亚、美属维尔京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和帕劳共和国。流行区更新指导和接种前实验室检测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70/rr/rr7006a1.htm?s_cid=rr7006a1_w(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3. 前往或访问登革热流行区的儿童,不推荐接种登革热疫苗。
  4. 因需求较低,美国已于 2025 年 9 月停止登革热疫苗分销(有效期至 2026 年 9 月)。

(三)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DTaP)接种

最小年龄:6 周(Kinrix/Quadracel 为 4 岁)
  1. 常规接种:5 剂程序,3 剂基础程序为 2、4、6 月龄,加强剂次为 15-18 月龄、4-6 岁。
    • 前瞻性接种:若距第 3 剂至少 6 个月,第 4 剂可早至 12 月龄接种
    • 回顾性接种:若距第 3 剂至少 4 周,不慎在 12 月龄及以上接种的第 4 剂视为有效
  2. 补种:若第 4 剂在 4 岁及以上接种,且距第 3 剂至少 6 个月,无需接种第 5 剂;其他补种指导见表 2。
  3. 特殊情况
    • 7 岁以下儿童对 DTaP 的百日咳成分有禁忌证:剩余推荐剂次可使用 Td 替代 DTaP;接种后 7 天内出现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脑病,是 DTaP 百日咳成分的唯一禁忌证。详细信息参见:https://publications.aap.org/redbook/book/755/chapter/14076838/Diphtheria
    • 7 岁以下儿童有 3 剂及以上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史的伤口处理:除清洁小伤口外,若距末次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超 5 年,需接种 DTaP。详细信息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67/rr/rr6702a1.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四)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接种

最小年龄:6 周
  1. 常规接种
    • ActHIB、Hiberix、Pentacel、Vaxelis:4 剂程序,3 剂基础程序为 2、4、6 月龄,加强剂次 * 为 12-15 月龄(*Vaxelis 不推荐作为加强剂次,需更换其他含 Hib 疫苗)
    • PedvaxHIB:3 剂程序,2 剂基础程序为 2、4 月龄,加强剂次为 12-15 月龄
    • 美国印第安和阿拉斯加原住民婴儿:基础程序优先使用 Vaxelis 和 PedvaxHIB
  2. 补种
    • 第 1 剂在 7-11 月龄接种:第 2 剂距第 1 剂至少 4 周,第 3 剂(最终剂次)在 12-15 月龄接种或距第 2 剂至少 8 周(取较晚者)
    • 第 1 剂在 12-14 月龄接种:第 2 剂(最终剂次)距第 1 剂至少 8 周
    • 第 1 剂在 1 岁前接种且第 2 剂在 15 月龄前接种:第 3 剂(最终剂次)距第 2 剂至少 8 周
    • 1 岁前接种 2 剂 PedvaxHIB:第 3 剂(最终剂次)在 12-59 月龄接种,且距第 2 剂至少 8 周
    • 15 月龄及以上接种 1 剂:无需再接种
    • 15-59 月龄未接种者:接种 1 剂
    • 60 月龄及以上非高危未接种儿童:无需补种

      其他补种指导见表 2;5 岁以下儿童可使用 Vaxelis 补种,即使其中 1 剂及以上为 Vaxelis,仍需遵循补种程序。Vaxelis 使用详细信息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69/wr/mm6905a5.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3. 特殊情况
    • 化疗 / 放疗:12-59 月龄儿童,未接种或 1 岁前仅接种 1 剂者,接种 2 剂,间隔 8 周;1 岁前接种 2 剂及以上者,接种 1 剂,距末次剂次至少 8 周;治疗开始前 14 天内或治疗期间接种的剂次,需在治疗结束后至少 3 个月补种。
    • 造血干细胞移植(HCT):无论既往 Hib 接种史,移植成功后 6-12 个月开始接种 3 剂程序,间隔 4 周。
    • 解剖性 / 功能性无脾(含镰状细胞病):12-59 月龄儿童处理同化疗 / 放疗;5 岁及以上未接种 * 者接种 1 剂。
    • 择期脾切除:15 月龄及以上未接种 * 者接种 1 剂(最好在术前至少 14 天)。
    • HIV 感染:12-59 月龄儿童处理同化疗 / 放疗;5-18 岁未接种 * 者接种 1 剂。
    • 免疫球蛋白缺陷、补体早期成分缺陷或补体早期成分抑制剂使用:12-59 月龄儿童处理同化疗 / 放疗。

      * 未接种定义:14 月龄前未完成常规程序,或 15 月龄及以上无接种史。

(五)甲型肝炎疫苗(HepA)接种

最小年龄:12 月龄(常规接种)
  1. 常规接种:12-23 月龄接种 2 剂程序,最小间隔 6 个月。
  2. 补种:18 岁及以下未接种者完成 2 剂程序,最小间隔 6 个月;12 月龄及以上仅接种 1 剂者,第 2 剂距第 1 剂至少 6 个月;18 岁及以上青少年可接种甲肝 – 乙肝联合疫苗(Twinrix),3 剂程序(0、1、6 个月)或 4 剂程序(0、7、21-30 天接种 3 剂,12 个月加强 1 剂)。
  3. 国际旅行:前往甲肝高 / 中流行国家者(参见https://publications.aap.org/redbook/book/755/chapter/14074567/International-Travel),6-11 月龄婴儿出发前接种 1 剂,12-23 月龄时重新接种 2 剂(间隔至少 6 个月);12 月龄及以上未接种者,确定旅行后立即接种第 1 剂。

(六)乙型肝炎疫苗(HepB)接种

最小年龄:出生
  1. 常规接种
    • 母亲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阴性:3 剂程序,0、1-2、6-18 月龄(6 周前接种需使用单价 HepB 疫苗);出生体重≥2000 克且病情稳定者,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 1 剂;出生体重 <2000 克者,矫正年龄 1 月龄或出院时接种 1 剂(取较早者,即使体重仍 < 2000 克);未在出生时接种者,尽快开始程序(最小间隔见表 2);出生剂次后使用含 HepB 联合疫苗时,可接种 4 剂;4 剂程序时,计算间隔将 “第 3 剂” 替换为 “第 4 剂”;最终剂次(第 3/4 剂)在 6-18 月龄接种,最小年龄 24 周。
    • 母亲 HBsAg 阳性:出生剂次仅使用单价 HepB 疫苗,出生后 12 小时内与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分部位接种(无论出生体重);出生体重 < 2000 克者,1 月龄开始额外接种 3 剂 HepB 疫苗,共 4 剂;最终剂次(第 3/4 剂)在 6 月龄接种,最小年龄 24 周;9-12 月龄检测 HBsAg 和抗 – HBs,接种程序延迟者,在最终剂次后 1-2 个月检测,9 月龄前不检测。
    • 母亲 HBsAg 状态不详:若有母亲乙肝感染证据(如 HBV DNA 阳性、HBeAg 阳性、已知慢性乙肝),按母亲 HBsAg 阳性处理;出生剂次仅使用单价 HepB 疫苗,出生体重≥2000 克者,出生后 12 小时内接种,尽快确定母亲 HBsAg 状态,若为阳性,尽快分部位接种 HBIG(不晚于 7 日龄);出生体重 < 2000 克者,出生后 12 小时内与 HBIG 分部位接种,1 月龄开始额外接种 3 剂 HepB 疫苗,共 4 剂;最终剂次(第 3/4 剂)在 6 月龄接种,最小年龄 24 周;若母亲 HBsAg 阳性或状态仍不详,9-12 月龄检测 HBsAg 和抗 – HBs,接种程序延迟者,在最终剂次后 1-2 个月检测,9 月龄前不检测。
  2. 补种:未接种者完成 3 剂程序(0、1-2、6 个月),最小间隔见表 2;11-15 岁青少年可采用替代 2 剂程序,仅使用成人剂型 Recombivax HB,间隔至少 4 个月;18 岁及以上青少年可接种 Heplisav-B(2 剂程序,间隔至少 4 周)或甲肝 – 乙肝联合疫苗(Twinrix,3 剂 / 4 剂程序)。
  3. 特殊情况:免疫功能正常者,无论婴儿、儿童、青少年或成人期接种,一般不推荐再接种;以下人群推荐接种后血清学检测,若抗 – HBs<10mIU/mL 需再接种:母亲 HBsAg 阳性的婴儿、透析前 / 维持性透析者、其他免疫功能低下者。再接种推荐详细信息参见:http://dx.doi.org/10.15585/mmwr.rr6701a1(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七)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接种

最小年龄:9 岁
  1. 常规和补种接种:美国儿科学会推荐 9-12 岁开始接种,儿科医护人员可根据儿童接受度和程序完成情况选择最佳起始年龄;18 岁及以下未充分接种者推荐补种;根据初始接种年龄选择 2 剂或 3 剂程序:
    • 9-14 岁初始接种:2 剂程序,间隔 0、6-12 个月(最小间隔 5 个月,间隔过短需补种)
    • 15 岁及以上初始接种:3 剂程序,间隔 0、1-2、6 个月(最小间隔:第 1-2 剂 4 周,第 2-3 剂 12 周,第 1-3 剂 5 个月,间隔过短需补种)

      按推荐间隔完成任何价型 HPV 疫苗程序后,无需额外接种。

  2. 特殊情况
    • 免疫功能低下(含 HIV 感染):即使 9-14 岁起始接种,仍需 3 剂程序
    • 性虐待 / 性侵史:9 岁开始接种
    • 孕期:接种前无需孕检,孕期不推荐接种,若孕期不慎接种,无需干预

(八)流感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6 月龄(IIV3)、2 岁(LAIV3)、9 岁(重组流感疫苗 RIV3)
  1. 常规接种:每年接种适龄、符合健康状况的流感疫苗:
    • 6 月龄 – 8 岁儿童,2025 年 7 月 1 日前流感疫苗接种剂次 < 2 剂或接种史不详:接种 2 剂,间隔至少 4 周,若第 2 剂时满 9 岁,仍需接种
    • 6 月龄 – 8 岁儿童,2025 年 7 月 1 日前流感疫苗接种剂次≥2 剂:接种 1 剂
    • 9 岁及以上者:接种 1 剂
    • 18 岁实体器官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可接种高剂量灭活流感疫苗(HD-IIV3)和佐剂灭活流感疫苗(aIIV3),与其他适龄 IIV3/RIV3 无优先推荐

      2025-2026 流感季推荐参见:https://doi.org/10.1542/peds.2025-073620

  2. 特殊情况:需要保护性环境的重度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密切接触者(如家庭成员),不推荐接种 LAIV3;若已接种,接种后 7 天内应避免接触 / 照护该类人群。

    :鸡蛋过敏者可接种任何适龄、符合健康状况的流感疫苗(鸡胚培养 / 非鸡胚培养)。

(九)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MMR)接种

最小年龄:12 月龄(常规接种)
  1. 常规接种:2 剂程序,12-15 月龄、4-6 岁;可接种 MMR 或麻疹 – 腮腺炎 – 风疹 – 水痘联合疫苗(MMRV)*。

    * 美国儿科学会对幼儿首次接种 MMR + 单价水痘疫苗或 MMRV 无优先推荐,应告知家长幼儿首次接种 MMRV 后 1-2 周罕见出现热性惊厥的可能;4-6 岁第 2 剂,为减少注射次数,优先推荐 MMRV。

  2. 补种:未接种的儿童和青少年,接种 2 剂程序,间隔至少 4 周 *;MMRV * 最大使用年龄为 12 岁。

    * 若使用 MMRV,剂次间最小间隔为 3 个月。

  3. 特殊情况
    • 国际旅行:6-11 月龄婴儿,出发前至少 2 周接种 1 剂,12-15 月龄时重新接种 2 剂程序(高危地区 12 月龄),第 2 剂可早至距第 1 剂 4 周 *;12 月龄及以上未接种者,接种 2 剂程序(间隔至少 4 周 *),第 2 剂出发前至少 2 周接种;仅接种 1 剂者,第 2 剂距第 1 剂至少 4 周 * 接种。
    • 腮腺炎疫情中,MMR 额外剂次(含第 3 剂)指导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67/wr/mm6701a7.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十)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ACWY)接种

最小年龄:2 月龄(MenACWY-CRM,Menveo)、2 岁(MenACWY-TT,MenQuadfi)
  1. 常规接种:2 剂程序,11-12 岁、16 岁。
  2. 补种:13-15 岁者,立即接种 1 剂,16-18 岁加强 1 剂(最小间隔 8 周);16-18 岁者,接种 1 剂。
  3. 特殊情况
    • 解剖性 / 功能性无脾(含镰状细胞病、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等)、HIV 感染、持续性补体成分缺陷、补体抑制剂(如依库珠单抗、拉武珠单抗)使用

      ✦ Menveo**:2 月龄起始接种为 4 剂程序(4、6、12 月龄各 1 剂);3-6 月龄起始接种为 3/4 剂程序(后续剂次距前 1 剂至少 8 周,直至 7 月龄及以上,随后距末次剂次至少 12 周且 12 月龄及以上接种 1 剂);7-23 月龄起始接种为 2 剂程序(第 2 剂距第 1 剂至少 12 周且 12 月龄及以上);24 月龄及以上起始接种为 2 剂程序,间隔至少 8 周。

      ✦ MenQuadfi:24 月龄及以上起始接种为 2 剂程序,间隔至少 8 周。

    • 前往脑膜炎球菌病高 / 流行国家(含非洲脑膜炎带、麦加朝觐):24 月龄以下儿童使用 Menveo**(2-23 月龄),接种程序同上;2 岁及以上儿童接种 1 剂 Menveo** 或 MenQuadfi。旅行指导参见:www.cdc.gov/travel/。
    • 新兵:根据美国国防部高危旅行要求,每 5 年接种 1 剂 Menveo** 或 MenQuadfi。
    • 大学一年级住校生:入学前 5 年内至少接种 1 剂 Menveo** 或 MenQuadfi,末次剂次最好在 16 岁及以上;16 岁及以上未接种者,入学前接种 1 剂;16 岁及以上接种者,若距末次剂次超 5 年,接种 1 剂。
    • 10 岁前接种过 MenACWY 的儿童青少年:因脑膜炎球菌病持续高风险需加强者(如补体成分缺陷、HIV、无脾),遵循高危人群加强程序;无高风险者(如因旅行接种 1 剂的健康儿童),按青少年推荐程序接种(11-12 岁第 1 剂,16 岁第 2 剂)。

      ** Menveo 有冻干和液体两种剂型,液体剂型不推荐 10 岁以下儿童使用,参见:https://www.menveohcp.com/dosing

      :特殊人群和疫情中的 MenACWY 加强剂次推荐及更多脑膜炎球菌疫苗信息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69/rr/rr6909a1.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10 岁及以上儿童,若需同日接种 MenACWY 和 MenB,可接种 1 剂 Penbraya(MenACWY-TT/MenB-FHbp)或 Penmenvy(MenACWY-CRM/MenB-4C)替代单独接种,详见 A、B、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部分。

(十一)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B)接种

最小年龄:10 岁(MenB-4C,Bexsero;MenB-FHbp,Trumenba)
  1. 临床共同决策接种:16-23 岁非高危青少年(首选 16-18 岁)*,基于临床共同决策接种;使用同一品牌的 Bexsero 或 Trumenba,2 剂程序,间隔至少 6 个月(若第 2 剂间隔不足 6 个月,第 3 剂距第 2 剂至少 4 周)。

    * 若需快速获得保护(如不足 6 个月入学的学生),可接种 3 剂程序(0、1-2、6 个月)。

    MenB 临床共同决策更多信息参见:https://www.immunize.org/ask-experts/topic/menb

  2. 特殊情况:解剖性 / 功能性无脾、持续性补体成分缺陷、补体抑制剂使用的儿童,使用同一品牌的 Bexsero 或 Trumenba(包括加强剂次),3 剂程序(0、1-2、6 个月);若第 2 剂距第 1 剂至少 6 个月,无需接种第 3 剂;若第 3 剂距第 2 剂不足 4 周,第 4 剂距第 3 剂至少 4 周。

    特殊人群和疫情中的 MenB 加强剂次推荐及更多信息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69/rr/rr6909a1.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若指征明确,MenB 疫苗可与 MenACWY 疫苗同时接种,尽可能分部位接种;替代单独接种的方案详见 A、B、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部分。

(十二)A、B、C、W、Y 群脑膜炎球菌联合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10 岁(MenACWY-TT/MenB-FHbp,Penbraya;MenACWY-CRM/MenB-4C,Penmenvy)
  1. 临床共同决策接种:16-23 岁非高危青少年,若需同日接种 MenACWY 和 MenB,可接种 1 剂 Penbraya 或 Penmenvy 替代单独接种;接种 Penbraya 第 1 剂后,MenB 第 2 剂使用 Trumenba;接种 Penmenvy 第 1 剂后,MenB 第 2 剂使用 Bexsero。
  2. 特殊情况:10 岁及以上高风险儿童,若需同日接种 MenACWY 和 MenB,可接种 1 剂 Penbraya 或 Penmenvy 替代单独接种;加强剂次接种 Penbraya 或 Penmenvy,距末次剂次至少 6 个月;Penbraya 和 Penmenvy 不可互换,含 MenB 的脑膜炎球菌疫苗所有剂次(包括加强剂次)需使用同一品牌;此前接种 Trumenba/Penbraya 者,后续剂次使用 Trumenba/Penbraya;此前接种 Bexsero/Penmenvy 者,后续剂次使用 Bexsero/Penmenvy。

    :不同厂家的含 MenB 脑膜炎球菌疫苗不可互换,更多信息详见 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部分。

(十三)猴痘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18 岁(珍 neos 疫苗)

特殊情况

  • 18 岁及以上且存在猴痘感染风险者:完成 2 剂接种程序,间隔 28 天。

    猴痘感染风险因素包括:

    • 过去 6 个月内有以下情况的男同性恋者、男双性恋者、其他男男性行为者、跨性别者或非二元性别者:
      • 至少 1 种性传播疾病新确诊;
      • 拥有 1 名以上性伴侣;
      • 在商业性交易场所发生性行为;
      • 在猴痘传播地区的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发生性行为;
    • 上述人群的性伴侣;
    • 预计会出现上述任一情况的人群。
  • 孕期:因缺乏孕期人群的安全性数据,目前暂无孕期使用珍 neos 疫苗的推荐建议;但存在上述任一风险因素的孕期人群可接种该疫苗。

(十四)肺炎球菌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6 周(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20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2 岁(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常规结合疫苗接种

  • 4 剂程序,分别在 2、4、6、12-15 月龄接种。

结合疫苗补种

  • 2-4 岁健康儿童,若结合疫苗接种程序未完成 **:接种 1 剂结合疫苗。
  • 其他补种指导详见表 2。
:无高危疾病的儿童,若已完成 4 剂 13 价 / 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或其他适龄完整结合疫苗程序,无需接种 20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特殊情况

存在脑脊液漏、慢性心脏病、慢性肾病(不含维持性透析和肾病综合征)、慢性肝病、慢性肺部疾病(包括中重度持续性哮喘)、人工耳蜗植入或糖尿病的儿童和青少年:

2-5 岁

  • 结合疫苗程序未完成 **:
    • 已接种 3 剂结合疫苗:接种 1 剂结合疫苗(距末次接种至少 8 周);
    • 接种不足 3 剂结合疫苗:接种 2 剂结合疫苗(距末次接种至少 8 周,剂次间至少间隔 8 周)。
  • 已完成推荐结合疫苗程序但未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已接种至少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无需再接种任何结合疫苗或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未接种 20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

6-18 岁

  • 此前未接种任何 13 价 / 15 价 / 20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15 价或 20 价结合疫苗;若接种 15 价结合疫苗且此前未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需在 15 价结合疫苗接种后至少 8 周接种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
  • 6 岁前接种过结合疫苗但未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已接种至少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无需再接种任何结合疫苗或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未接种 20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
  • 6 岁及以上仅接种过 13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 13 价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
  • 6 岁及以上已接种 1 剂 13 价结合疫苗和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无需再接种任何结合疫苗或 23 价多糖疫苗。
存在维持性透析,或患有肾病综合征、先天性 / 获得性无脾 / 脾功能障碍、先天性 / 获得性免疫缺陷、接受免疫抑制药物 / 放疗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实体器官移植)、HIV 感染、镰状细胞病或其他血红蛋白病的儿童和青少年:

2-5 岁

  • 结合疫苗程序未完成 **:
    • 已接种 3 剂结合疫苗:接种 1 剂结合疫苗(距末次接种至少 8 周);
    • 接种不足 3 剂结合疫苗:接种 2 剂结合疫苗(距末次接种至少 8 周,剂次间至少间隔 8 周)。
  • 已完成推荐结合疫苗程序但未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已接种至少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无需再接种任何结合疫苗或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未接种 20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若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需在首剂后至少 5 年再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第 2 剂 23 价多糖疫苗。

6-18 岁

  • 此前未接种任何 13 价 / 15 价 / 20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15 价或 20 价结合疫苗;若接种 15 价结合疫苗且此前未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需在 15 价结合疫苗接种后至少 8 周接种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
  • 6 岁前接种过结合疫苗但未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已接种至少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无需再接种任何结合疫苗或 23 价多糖疫苗;
    • 此前未接种 20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若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需在首剂后至少 5 年再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第 2 剂 23 价多糖疫苗。
  • 6 岁及以上仅接种过 13 价结合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 13 价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若接种 23 价多糖疫苗,需在首剂后至少 5 年再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第 2 剂 23 价多糖疫苗。
  • 6 岁及以上已接种 1 剂 13 价结合疫苗和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接种 1 剂 20 价结合疫苗或 1 剂 23 价多糖疫苗(距末次 13 价结合疫苗接种至少 8 周,且距首剂 23 价多糖疫苗接种至少 5 年)。
  • 孕期:因相关数据有限,暂无结合疫苗或 23 价多糖疫苗的接种推荐。孕期肺炎球菌疫苗接种的现有数据汇总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72/rr/rr7203a1.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未完成程序= 未完成推荐程序或适龄补种程序的所有剂次接种,详见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肺炎球菌疫苗推荐中的表 2:stacks.cdc.gov/view/cdc/133252(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若同时需要接种 15 价结合疫苗和 23 价多糖疫苗,优先完成 15 价结合疫苗的所有剂次,二者不可在同一次就诊时接种。

(十五)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6 周

常规接种

  • 4 剂程序,分别在 2、4、6-18 月龄、4-6 岁接种;最后 1 剂需在 4 岁及以上接种,且距上一剂至少 6 个月。
  • 使用含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联合疫苗时,可在 4 岁前接种 4 剂及以上灭活疫苗;但仍建议在 4 岁及以上接种 1 剂,且距上一剂至少 6 个月。

补种

  • 出生后前 6 个月,仅在前往脊髓灰质炎流行区或疫情期间,遵循最小接种年龄和间隔要求。
  • 18 岁青少年,若确认或疑似未接种 / 接种程序未完成:接种剩余剂次(1、2 或 3 剂灭活疫苗),完成 3 剂基础程序††。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未接种,否则在美国本土出生并长大的 18 岁及以上人群,可默认儿童期已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
含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程序(口服 + 灭活混合程序或仅口服程序):
  • 完成程序所需的总剂次数与美国灭活疫苗程序推荐一致,详见:www.cdc.gov/mmwr/volumes/66/wr/mm6601a6.htm?s_%20cid=mm6601a6_w(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 仅三价口服疫苗可计入美国疫苗接种要求。
  • 2016 年 4 月 1 日前接种的口服疫苗剂次可计入(除非明确为疫情防控接种)。
  • 2016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接种的口服疫苗剂次不计入。
  • 对于标注为 “口服疫苗” 的剂次评估指导,详见:www.cdc.gov/mmwr/volumes/66/wr/mm6606a7.htm?s_cid=mm6606a7_w(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 其他补种指导详见表 2。

特殊情况

  • 18 岁青少年,若脊髓灰质炎病毒暴露风险升高且已完成基础程序††:可接种 1 剂终身灭活疫苗加强针。
††:完整基础程序指至少 3 剂灭活疫苗或三价口服疫苗的任意组合。

(十六)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接种

最小年龄:出生(尼塞韦单抗、克勒罗韦单抗)

常规接种

  • 年龄小于 8 月龄的婴儿,若在首个呼吸道合胞病毒流行季 * 出生或进入该流行季,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母亲本次孕期未接种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
    • 母亲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接种状态不详;
    • 婴儿在母亲接种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后不足 14 天出生。
    • 流行季 * 出生:出生后 1 周内接种 1 剂克勒罗韦单抗或尼塞韦单抗,最好在住院分娩期间完成。
    • 非流行季出生:在流行季即将开始前或期间接种 1 剂克勒罗韦单抗或尼塞韦单抗。
  • 若母亲在分娩前≥14 天接种了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婴儿无需接种克勒罗韦单抗 / 尼塞韦单抗,但若存在特殊罕见情况,可由医护人员酌情决定是否接种,详见:https://doi.org/10.1542/peds.2025-073923
  • 符合接种条件且出生后住院时间延长(如早产)的婴儿,若在 10 月至次年 3 月 * 出院:应在出院前或出院后立即接种。
  • 符合年龄要求且拟接受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的婴儿:术后额外接种 1 剂尼塞韦单抗或克勒罗韦单抗,详见:https://products.sanofi.us/beyfortus/beyfortus.pdfwww.merck.com/product/usa/pi_circulars/e/enflonsia/enflonsia_pi.pdf

特殊情况

  • 8-19 月龄且存在重症呼吸道合胞病毒疾病高风险的儿童,进入第二个呼吸道合胞病毒流行季时,无论母亲的疫苗接种状态,或儿童在首个流行季小于 8 月龄时是否接种过尼塞韦单抗 / 克勒罗韦单抗:均在第二个流行季 * 开始前接种 1 剂尼塞韦单抗。* 高风险判定标准包括:
    • 早产相关慢性肺部疾病儿童,且在第二个流行季 * 开始前 6 个月内,曾接受过医疗支持(慢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利尿剂治疗或氧疗);
    • 重度免疫功能低下儿童;
    • 囊性纤维化儿童,且存在重度肺部疾病表现(1 岁内曾因肺部急性加重住院,或病情稳定时胸部影像学检查仍有异常),或身长体重比低于第 10 百分位;
    • 美国印第安或阿拉斯加原住民儿童:此类儿童纳入高风险人群,因受健康社会决定因素影响,其重症呼吸道合胞病毒疾病发病率和住院率显著更高,其中居住在农村和保留地社区的儿童受影响最大。
*:呼吸道合胞病毒流行季的起始和持续时间可能存在地域差异,美国本土大部分地区的接种时间为 10 月至次年 3 月。医护人员可根据公共卫生部门的指导,结合当地病毒活动的起始、高峰和消退时间调整接种时机。

(十七)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接种

疫苗:Abrysvo 疫苗

常规接种

  • 美国本土大部分地区,孕期 32 周 0 天至 36 周 6 天的孕妇,且既往孕期未接种过该疫苗 **:在 9 月至次年 1 月接种 1 剂;无论母亲既往是否感染过呼吸道合胞病毒,均建议接种。
  • 推荐为婴儿预防重症呼吸道合胞病毒疾病的方式:母亲孕期接种该疫苗 婴儿接种尼塞韦单抗 / 克勒罗韦单抗,二者择一即可。
  • 其他孕期人群:不推荐接种该疫苗。
  • 再次妊娠:不推荐额外接种,目前尚无数据明确再次妊娠是否需要追加剂次;母亲既往孕期接种过该疫苗的,其婴儿仍需接种尼塞韦单抗 / 克勒罗韦单抗。
:若辖区的呼吸道合胞病毒流行季与美国本土大部分地区不同(如阿拉斯加、热带气候辖区),医护人员应遵循公共卫生部门(如美国疾控中心、当地卫生部门)或区域医疗中心的指导,结合当地流行季调整接种时机。

(十八)轮状病毒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6 周

常规接种

  • 罗特律疫苗:2 剂程序,分别在 2、4 月龄接种。
  • 轮达欣疫苗:3 剂程序,分别在 2、4、6 月龄接种。
  • 若程序中任一剂次为轮达欣疫苗或疫苗种类不详,按 3 剂程序完成接种。

补种

  • 不得在 15 周 0 天及以上开始接种程序。
  • 最后 1 剂的最大接种年龄为 8 月龄 0 天。
  • 其他补种指导详见表 2。

(十九)破伤风、白喉、无细胞百日咳疫苗(7 岁及以上)接种

最小年龄:常规接种 11 岁;补种 7 岁

常规接种

  • 11-12 岁:接种 1 剂(青少年加强针)。
  • 孕期:每次妊娠均接种 1 剂,最好在孕期 27-36 周早期完成。
:无论上一剂含破伤风 / 白喉类毒素疫苗的接种间隔多久,均可接种本疫苗。

补种

  • 13-18 岁未接种者:接种 1 剂(青少年加强针)。
  • 7-18 岁未完成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7 岁以下)全程接种 * 者:将本疫苗作为补种程序的 1 剂(最好为第 1 剂);若仍需额外接种,使用破伤风 – 白喉联合疫苗或本疫苗。
  • 7-10 岁接种本疫苗者:
    • 7-9 岁:11-12 岁仍需接种 1 剂青少年加强针。
    • 10 岁:11-12 岁无需再接种青少年加强针。
  • 7 岁及以上不慎接种了 7 岁以下用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者:
    • 7-9 岁:该剂次可计入补种程序,11-12 岁仍需接种 1 剂青少年加强针。
    • 10-18 岁:该剂次视为青少年加强针。
  • 其他补种指导详见表 2。

特殊情况

  • 7 岁及以上人群,若有 3 剂及以上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史,伤口处理原则:
    • 清洁小伤口:距末次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超 10 年,接种本疫苗或破伤风 – 白喉联合疫苗;
    • 其他伤口:距末次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超 5 年,接种本疫苗或破伤风 – 白喉联合疫苗。
    • 11 岁及以上人群,若既往未接种过本疫苗或接种史不详,优先接种本疫苗;若孕期青少年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选用本疫苗。
详细信息参见:www.cdc.gov/mmwr/volumes/69/wr/mm6903a5.htm(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全程接种=5 剂有效 7 岁以下用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若第 4 剂在 4 岁及以上接种,4 剂有效即可视为全程接种。

(二十)水痘疫苗接种

最小年龄:12 月龄

常规接种

  • 2 剂程序,分别在 12-15 月龄、4-6 岁接种。
  • 可接种水痘单苗或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 **。
  • 第 2 剂可在第 1 剂接种后 3 个月提前接种;若不慎在第 1 剂后至少 4 周接种,该剂次有效。
:对于首次接种此类疫苗的幼儿,美国儿科学会对麻腮风单苗 + 水痘单苗或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无优先推荐;应告知家长,幼儿首次接种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后 1-2 周,罕见出现热性惊厥的可能性。对于 4-6 岁的第 2 剂,为减少注射次数,优先推荐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

补种

  • 7-18 岁无免疫证据的人群(详见:www.cdc.gov/mmwr/pdf/rr/rr5604.pdf,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需完成 2 剂程序:
    • 7-12 岁:常规间隔 3 个月;若不慎在至少 4 周后接种,该剂次有效。
    • 13 岁及以上:常规间隔 4-8 周,最小间隔 4 周。
  • 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的最大使用年龄为 12 岁。

附录 常用疫苗的禁忌证与慎用证指导

疫苗及其他免疫制剂禁忌证 / 不推荐接种 ¹慎用证 ²
新型冠状病毒信使核糖核酸疫苗(辉瑞 – 百欧泰、莫德纳)・既往接种该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接种任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 3 周内发生心肌炎或心包炎

・患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或成人多系统炎症综合征

・对疫苗成分确诊非严重过敏(如注射部位外荨麻疹)³;或既往接种后出现非严重、速发(发病<4 小时)过敏反应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新型冠状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诺瓦瓦克斯)・既往接种该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接种任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 3 周内发生心肌炎或心包炎

・患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或成人多系统炎症综合征

・对疫苗成分确诊非严重过敏(如注射部位外荨麻疹)³;或既往接种后出现非严重、速发(发病<4 小时)过敏反应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鸡胚培养灭活流感疫苗・既往接种任何流感疫苗(任意价型鸡胚培养灭活 / 细胞培养灭活 / 重组 / 减毒活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对疫苗任一成分(不含鸡蛋)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⁴

・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发生吉兰 – 巴雷综合征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细胞培养灭活流感疫苗(Flucelvax)・既往接种任何价型该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任一成分过敏⁴

・既往接种任何价型鸡胚培养灭活 / 重组 / 减毒活流感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若接种本疫苗,需在医疗场所由能识别并处理严重过敏反应的医护人员监护,必要时咨询过敏科医生

・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发生吉兰 – 巴雷综合征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重组流感疫苗(Flublok)・既往接种任何价型该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任一成分过敏⁴

・既往接种任何价型鸡胚培养 / 细胞培养灭活 / 减毒活流感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若接种本疫苗,需在医疗场所由能识别并处理严重过敏反应的医护人员监护,必要时咨询过敏科医生

・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发生吉兰 – 巴雷综合征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减毒活流感疫苗(Flumist)・既往接种任何流感疫苗(任意价型鸡胚培养 / 细胞培养灭活 / 重组 / 减毒活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对疫苗任一成分(不含鸡蛋)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⁴

・解剖性 / 功能性无脾

・任何原因导致的免疫功能低下(包括药物引起、HIV 感染)

・2-4 岁有哮喘 / 喘息史

・重度免疫功能低下且需保护性隔离人群的密切接触者 / 照护者

・孕期

・人工耳蜗植入

・脑脊液与口咽 / 鼻咽 / 鼻腔 / 耳部或其他颅部存在活动性交通(脑脊液漏)

・服用阿司匹林或含水杨酸盐药物的儿童和青少年

・接种前 48 小时内服用奥司他韦 / 扎那米韦,或 5 天内服用帕拉米韦,或 17 天内服用巴洛沙韦

・5 岁及以上哮喘患者

・存在除禁忌证外的基础疾病,且可能因野生型流感病毒感染诱发并发症(如慢性肺部、心血管疾病(单纯高血压除外)、肾脏、肝脏、神经系统、血液系统、代谢性疾病(含糖尿病))

・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发生吉兰 – 巴雷综合征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登革热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重度免疫缺陷(如血液 / 实体肿瘤、接受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 HIV 感染者)

・无实验室确诊的既往登革热感染史

・孕期

・无重度免疫抑制证据的 HIV 感染者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7 岁以下)・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既往接种百白破 / 7 岁以下用白百破疫苗后 7 天内,发生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脑病(如昏迷、意识水平下降、持续性癫痫)

・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 6 周内发生吉兰 – 巴雷综合征

・既往接种含白喉 / 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出现阿瑟型超敏反应:需推迟至末次接种后至少 10 年再接种

・仅本疫苗: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包括婴儿痉挛症、未控制癫痫、进行性脑病):需推迟至神经系统状况明确并稳定后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年龄小于 6 周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甲型肝炎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含新霉素的疫苗成分过敏 ³・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乙型肝炎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含酵母的疫苗成分过敏 ³・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甲肝 – 乙肝联合疫苗(Twinrix)・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含新霉素、酵母的疫苗成分过敏 ³・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孕期:不推荐接种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麻腮风疫苗 / 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重度免疫缺陷(如血液 / 实体肿瘤、接受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 HIV 感染者)

・孕期

・有免疫功能异常家族史,除非经临床 / 实验室检查证实免疫功能正常

・仅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任何严重程度的 HIV 感染

・近期(≤11 个月)接受过含抗体血制品(间隔时间依制品类型而定)

・有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史

・需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 γ 干扰素释放试验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仅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个人 / 家族(兄弟姐妹 / 父母)有任何类型癫痫病史

・若接种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详见水痘 / 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的额外慎用证

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veo/MenQuadfi)・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仅 Menveo:对任何含白喉类毒素 / CRM197 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仅 MenQuadfi:对任何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仅 Menveo:9 月龄以下早产儿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Bexsero/Trumenba)・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孕期

・仅 Bexsero:乳胶过敏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A、B、C、W、Y 群脑膜炎球菌联合疫苗(Penbraya/Penmenvy)・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仅 Penbraya:对任何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仅 Penmenvy:对任何含白喉类毒素 / CRM197 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猴痘疫苗(珍 neos)・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对任何含白喉类毒素的疫苗或其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³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孕期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⁴・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轮状病毒疫苗(罗特律 / 轮达欣)・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重症联合免疫缺陷

・有肠套叠病史

・除重症联合免疫缺陷外的免疫功能异常

・慢性胃肠道疾病

・仅罗特律:脊柱裂或膀胱外翻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破伤风、白喉、无细胞百日咳疫苗(7 岁及以上)/ 破伤风 – 白喉联合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仅 7 岁及以上用百白破疫苗:既往接种百白破 / 7 岁以下用百白破 / 7 岁及以上用百白破疫苗后 7 天内,发生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脑病(如昏迷、意识水平下降、持续性癫痫)

・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 6 周内发生吉兰 – 巴雷综合征

・既往接种含白喉 / 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出现阿瑟型超敏反应:需推迟至末次接种后至少 10 年再接种

・仅 7 岁及以上用百白破疫苗:进行性 / 未控制的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癫痫、进行性脑病:需推迟至治疗方案确定且病情稳定后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水痘疫苗 / 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成分过敏 ³

・重度免疫缺陷(如血液 / 实体肿瘤、接受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 HIV 感染者)

・孕期

・有免疫功能异常家族史,除非经临床 / 实验室检查证实免疫功能正常

・仅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任何严重程度的 HIV 感染

・近期(≤11 个月)接受过含抗体血制品(间隔时间依制品类型而定)

・接种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阿昔洛韦 / 泛昔洛韦 / 伐昔洛韦(接种后 14 天内应避免使用此类抗病毒药物)

・服用阿司匹林或含水杨酸的制品

・中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若接种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详见麻腮风 / 麻腮风水痘联合疫苗的额外慎用证

¹ 存在禁忌证时,禁止接种该疫苗。

² 存在慎用证时,通常应推迟接种;但若疫苗的保护获益大于不良反应风险,可考虑接种。

³ 疫苗成分完整清单详见药品说明书,信使核糖核酸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含聚乙二醇,详见:www.fda.gov/vaccines-blood-biologics/approved-products/vaccines-licensed-use-united-states(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⁴ 接种人员应查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处方信息,获取最新、最完整的禁忌证、警告和慎用证信息,详见美国上市疫苗药品说明书(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⁵ 尼塞韦单抗完整处方信息详见: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l/2023/761328s000lbl.pdf(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克勒罗韦单抗完整处方信息详见: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l/2025/761432s000lbl.pdf(2025 年 12 月 2 日访问)。

补遗

2026 年美国 18 岁及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推荐免疫接种程序

美国儿科学会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发布本免疫接种程序后,作出如下修订:

2026 年 2 月 5 日

第 4 页表 3

HIV 感染的 CD4 百分比和计数:列标题中的笔误已更正,由<200 / 立方毫米修正为≥200 / 立方毫米。

疫苗推荐

无新疫苗或新疫苗推荐需公示。

推荐生效日期:无

认可机构

2026 年美国儿科学会免疫接种程序已获得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式认可:

美国家庭医师学会、美国助产士学会、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美国医学协会、美国药师协会、医学专业学会理事会、美国传染病学会、美国儿科执业护士协会、美国国家医学协会、儿科传染病学会、儿科药师协会、青少年健康与医学学会。

AAP-Immunization-Schedul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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