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2025 年 12 月美国免疫实施咨询委员会(ACIP)会议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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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efing: Anticipation of the Dec 2025 ACIP meeting

请注意,以下所提供信息不能替代医疗建议,仅用于教育目的。

执行摘要

美国免疫实施咨询委员会(ACIP)将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5 日召开会议。这是小罗伯特・肯尼迪(RFK Jr.)重组整个委员会后的第三次会议。根据委员会成员的过往背景、ACIP 以往会议情况以及会议议程草案,我们预计会上会出现大量关于疫苗的误导性言论,具体包括:
  • 疫苗接种时间表历史(会议可能会讨论 “推荐接种的疫苗数量增加本身具有危害性” 这一观点,却忽视该数量增加实则体现了数十年来在预防儿童严重疾病方面取得的进步)。
  • 儿童 / 青少年免疫接种时间表(预计会议会讨论 “延迟接种” 或 “分散接种” 疫苗的问题,其中涉及对疫苗接种时机、顺序以及联合接种的担忧,但这些都是长期存在且缺乏证据支持的说法)。
  • 佐剂与污染物(会议可能会讨论疫苗中的铝成分,甚至提及所谓的疫苗 “污染物”,尽管现有大量安全数据已证明其安全性,且疫苗生产也遵循严格标准)。
  • 乙型肝炎(乙肝)疫苗建议(在上次会议中,委员会推迟了关于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建议的投票;此次会议可能会就此展开进一步讨论,或扩大该投票议题的范围)。
此外,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官网近期发布了有关疫苗与自闭症关联的新信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一份关于新冠疫苗与儿童死亡事件的备忘录也被泄露。这两起事件均有可能在 ACIP 会议上被提及。
我们已获得可靠消息显示,ACIP 的演讲报告中,无一份(或仅有极少数)是由 CDC 科学家负责开展或审核的,相反,这些报告均来自外部团体。若该消息属实,这种情况极不寻常,且会增加误导性信息或解读不当信息出现并被大肆传播的可能性。
本报告由 “证据联盟”(The Evidence Collective)成员撰写,针对上述每个议题提供了关键背景信息,预判了可能出现或被歪曲的虚假信息与谣言,总结了当前相关证据,概述了可能产生的政策影响,并为公共卫生领域领导者、媒体以及社交媒体意见领袖提供了沟通指导建议。
我们的目标是为身为健康领域可信发声者的您,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与深入分析,助力您在全国性疫苗相关讨论中,能够自信、清晰且权威地引导舆论方向。

沟通要点

无论讨论的是哪种疫苗或具体哪个议题,以下有效沟通策略都值得融入您的谈话要点中,以确保在这一易产生困惑的时期,我们的信息能传达给所有美国人:
  • 知情同意:长期以来,知情同意都是医疗护理(包括疫苗接种)的核心原则。但如今,部分公众人物及反疫苗团体却频繁滥用这一术语,夸大疫苗的潜在风险,将常规疫苗接种描述成高风险抉择。
    • 沟通建议:需重申,知情同意意味着以清晰、结合具体情境且基于证据的方式,向受众解释疫苗的益处与风险。同时,要警惕他人借 “知情同意” 之名煽动恐惧、制造疑虑的行为。
  • 分析透明度:有关疫苗安全性的说法(尤其是将某些病例或死亡事件归咎于疫苗的言论),必须基于严谨且透明的研究方法。然而,一些公众人物在发表此类因果关系断言时,既不说明得出结论的过程、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也不解释如何区分事件的相关性与因果性。
    • 沟通建议:当有人提出疫苗安全性相关说法时,应要求其全面公开信息。可追问以下问题:所使用的数据是什么?如何评估因果关系?是否采用了公认的分析框架(如布拉德福德・希尔准则或世界卫生组织因果关系评估框架)?需提醒受众,判断某一不良事件是否由疫苗引发,是一个复杂的科学过程,而非简单的计数统计。若研究方法不公开或不明确,本身就是一个危险信号。
  • 共同临床决策 / 个体化决策:临床医生会与每位患者探讨疫苗的益处与风险。ACIP 提出的 “共同临床决策(SCDM)” 概念,仅适用于少数特定情况,即现有证据尚不充分、疫苗对个体的益处差异显著,或存在多种合理临床选择的情形。该概念绝非为那些有数十年可靠数据支持的常规儿童疫苗设计。
    • 沟通建议:要强调临床医生本就会根据患者个体需求调整沟通内容,协助患者依据疫苗的利弊做出决策,但明确的群体层面指导原则依然至关重要。若将 “共同临床决策” 或 “个体化决策” 应用于常规疫苗接种,只会混淆视听,制造虚假的科学不确定性,同时给临床医生与家庭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 价值观的重要性:“医疗自由运动” 催生了人们在医疗选择上对自主权的追求,这也导致许多人抵制他们眼中 “强制性” 的医疗措施。
    • 沟通建议:应聚焦于赋予人们自主做出健康决策的权利。针对新冠疫苗的沟通研究表明,以 “自主权” 为核心的信息比强调 “疫苗有效性” 的信息更能引发受众共鸣。与此同时,需指出某些以 “自由” 名义推行的政策,实则可能通过限制疫苗获取渠道、减少可靠信息供给或剥夺家庭获取疫苗保护的选择权,反而损害了人们的自主权。
  • 措辞的重要性:避免使用 “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 和 “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 这类词汇 —— 它们会触发美国大量民众的抵触情绪。可改用 “谣言(rumors)”“不实说法(falsehoods)” 或 “不准确信息(inaccurate information)”。同样,避免使用 “事实核查(fact-check)” 和 “反驳(debunk)”。在疫情期间,许多人已对这些词汇感到厌倦,且不再信任事实核查机构。

预先驳斥谬误

一些逻辑谬误与具有警示性的误导手段常被用于传播虚假信息。若能提前识别这些模式,就能 “预先驳斥” 不实信息与谣言,帮助受众在实际场景中更易识别并抵制虚假或具有操纵性的论点。这些谬误并非仅存在于单一议题中,而是贯穿多个领域,因此它们是培养批判性思维的有力工具,能助您避免陷入对单个虚假说法逐一驳斥的被动局面。
谬误类型典型表述误导性所在及预先驳斥方法
相关性与因果性混淆“随着含硫柳汞疫苗使用量的增加,自闭症发病率也随之上升。”两件事同时发生并不意味着二者存在因果关系。事实上,即便儿童疫苗中已不再使用硫柳汞,自闭症确诊率仍在持续上升。
选择性取证仅引用一项有缺陷的研究,却对数十项证明相反结论的高质量研究视而不见。科学结论需基于大量证据,而非单一研究(尤其是未经审核的预印本研究)。在驳斥时,应强调综合所有相关研究结果的重要性,指出选择性引用数据的片面性。
不断改变标准当某一关于疫苗安全性的担忧被证伪后,不承认之前的说法错误,反而立即转向新的担忧点。这种做法会阻碍富有成效的讨论,且暴露出发言者 “疫苗有害” 的结论早已预设。驳斥时,可指出其前后观点的矛盾之处,要求其对先前被证伪的说法做出解释。
虚假平衡在呈现观点时,将一项有缺陷的研究与压倒性的科学共识置于同等地位,声称 “双方都有担忧”。并非所有观点都应享有同等权重 —— 证据的质量与科学界的共识程度至关重要。需明确指出,少数有争议的研究不能与经过反复验证、获得广泛认可的科学结论相提并论。
诉诸恐惧大肆夸大疫苗已知的微小风险,却对疾病本身更大的危害避而不谈。基于恐惧的信息会干扰人们对风险的理性评估。在回应时,应提供全面背景信息,例如,不要局限于讨论疫苗的单一风险,而要将其与疫苗所能预防的疾病风险进行对比,让受众清晰了解利弊。
诉诸权威仅凭某观点来自 “可信人士”,就认定其正确;该谬误常与 “虚假权威” 相伴,即引用的 “权威” 并非相关领域专家。判断论点是否成立,应依据证据而非发言者身份。虽然专家在其专业领域内的观点更具可信度,但 “权威” 身份本身并不能证明观点正确。驳斥时,可要求对方提供观点背后的具体证据,并核实发言者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资质。
虚假权威将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包装成某领域专家,例如任命无疫苗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担任 ACIP 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核实发言者是否为真正的专家。例如,评估 ACIP 成员时,应考察其是否有疫苗研究相关经历、是否发表过相关领域论文,以及是否获得其他疫苗专家的认可。
自然主义谬误认为 “自然免疫必然更优” 或 “天然成分更安全”。“天然” 并不等同于 “更安全”(自然感染本身就伴随着患病风险,因此我们更倾向于使用 “康复者免疫” 这一术语)。事实上,疫苗诱导的免疫往往能提供更广泛、更持久的保护。回应时,可举例说明自然感染的风险,对比疫苗免疫的优势。
轶事证据将 “我认识一个人……” 这类个人经历作为证明疫苗有害的依据。个人经历虽有参考意义,但无法证明因果关系。这类案例可能会引发进一步调查,但由于存在太多变量,无法据此得出普遍性结论。驳斥时,可指出个案的局限性,强调大规模科学研究数据的重要性。
乌托邦谬误认为 “疫苗要么 100% 有效,要么就是完全无效”。没有任何一种疫苗能达到 100% 的有效性,但即便只是部分保护作用,也能产生巨大影响。疫苗有效性呈梯度分布,即便效果并非完美,依然能为个人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显著益处。需向受众解释疫苗有效性的科学定义,纠正 “非黑即白” 的错误认知。
举证责任倒置要求他人证明自己的疫苗有害说法是错误的,而非自身提供证据支持该说法。通常情况下,无法证明某事物 “不存在”(因为要穷尽所有可能情况进行验证是不现实的),因此,举证责任应由声称某事物 “存在”(如疫苗有害)的一方承担。可明确指出这种逻辑谬误,要求对方提供具体、可验证的证据来支持其观点。

当前疫苗接种时间表

会议可能会讨论 “推荐接种的疫苗数量增加本身具有危害性”,却忽视这一增长实则反映了数十年来在预防儿童严重疾病方面的进步。此外,预计会议还会涉及 “延迟接种” 或 “分散接种” 疫苗的问题,包括对疫苗接种时机、顺序及联合接种的担忧,但这些都是长期存在且缺乏证据支持的说法。

儿童实际需接种多少剂疫苗?

对儿童疫苗持犹豫态度的人常声称,儿童需接种 72 剂或 96 剂疫苗,但这类数字存在误导性。
事实上,儿童长到 18 岁时,推荐接种的疫苗可预防 17 种潜在严重疾病。由于部分疫苗需接种多剂才能达到最佳保护效果,因此累计接种剂次如下:
  • 2 岁前:28 剂(含每年流感疫苗)
  • 5 岁前:35 剂(含每年流感疫苗)
  • 18 岁前:54 剂(其中三分之一为每年流感疫苗)
一些统计数据(如常被提及的 72 剂)不仅计入了 18 岁前每年接种的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有时还将联合疫苗(如可预防三种疾病的麻腮风疫苗)拆分为单一疫苗统计。还有些统计甚至包含了孕妇接种的疫苗(这类疫苗旨在保护新生儿出生后最初几周的健康)。
儿童实际接种的剂次可能会因接种时机、补种计划、健康状况以及疫苗剂型的可及性而有所不同。
实际上,如今的儿童接种剂次已大幅减少,这得益于联合疫苗的应用 —— 将多种疫苗成分整合为一剂。例如,有一种联合疫苗可同时预防白喉、破伤风、百日咳、乙肝、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感染和脊髓灰质炎,只需在儿童 2 月龄、4 月龄和 6 月龄时各接种 1 剂。若使用单一疫苗分别预防这些疾病,原本需要 12 剂,而通过联合疫苗,仅需 3 剂就能达到同等保护效果。
需要记住的是,幼儿本身就容易接触各类病原体:健康儿童每年可能患 8-12 次感冒,尤其是上幼儿园的儿童。疫苗虽不能预防所有疾病,但能有效抵御部分严重疾病,降低并发症、住院治疗及长期健康影响的风险。

疫苗数量越多越危险吗?

20 世纪 90 年代前出生的儿童接种的疫苗种类确实比现在少,但他们接触的抗原(能触发免疫反应的物质)数量却多得多。多年来,疫苗研发技术不断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 更精准地靶向免疫保护:科学家在识别病毒和细菌靶点方面的能力不断提升,只需让儿童接触病原体的极少部分(即抗原),就能有效激活免疫系统。

![图片](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 vs 如今

2 岁以下儿童接种的疫苗可预防 7 种疾病。

2 岁以下儿童接种的疫苗可预防 15 种疾病。

当时的疫苗配方安全有效,但成分复杂,需接触超过 3000 种抗原。

如今的疫苗配方仅靶向 180 种抗原,对免疫系统的 “负担” 更小。)

(图片来源:当地流行病学家)

2. 医学研究推动新型疫苗研发,进一步减少儿童疾病:例如,20 世纪 80 年代末研发出安全有效的 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后,儿童脑膜炎(脑部感染)、肺炎和会厌炎(会厌部位感染,可导致儿童呼吸困难)的发病率大幅下降。水痘疫苗、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预防严重疾病和儿童死亡的疫苗,也都产生了类似的积极效果。

是否有研究验证整个疫苗接种时间表的安全性?

已有数百项研究针对单一疫苗及联合疫苗的安全性展开探讨。美国医学研究院(现更名为美国国家医学院)的一份报告指出,尽管单一疫苗已得到广泛研究,但针对整个儿童免疫接种时间表安全性的研究却相对较少。在 421 篇候选研究文献中,仅有 4 篇涉及时间表层面的安全性评估,且其中仅 2 篇提供了与健康结局相关的有效证据(其余研究主要关注家长担忧、沟通方式或疫苗接种率)—— 尚无研究对 “全程接种疫苗的儿童” 与 “未接种疫苗的儿童” 进行长期对比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开展此类研究面临实际操作限制。尽管针对整个接种时间表的研究有限,但该委员会并未发现任何表明其有害的证据,因此得出 “推荐接种时间表安全” 的结论,同时呼吁开展更多高质量研究。
此后,德国有一项未被纳入上述综述的研究对比了不同疫苗接种时间表,结果显示,在调整混杂因素后,未接种疫苗人群的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远高于接种人群。
目前,尚无将 “遵循特定接种时间表的儿童”“遵循其他接种时间表的儿童” 与 “不接种疫苗的儿童” 分组对比的随机对照试验,这涉及伦理问题 —— 剥夺儿童接受预防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标准医疗护理,违反了《赫尔辛基宣言》第 33 条中关于人体试验的伦理准则。
但需注意的是,在每一项新疫苗的临床试验中,参与者(儿童)仍会接种儿童接种时间表中的所有其他常规疫苗,而待测试的新疫苗只是在此基础上额外添加。这意味着,该试验实际上是在评估 “现有完整接种时间表 + 新疫苗” 的安全性,以及新疫苗与其他疫苗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
此外,还有专门研究疫苗联合接种效果的 “伴随使用研究”。监管机构明确要求开展此类研究,确保疫苗的测试场景与实际应用场景一致(即与接种时间表中的其他疫苗同时使用)。

为何要按照当前接种时间表接种疫苗?

当前疫苗接种时间表的制定,旨在让儿童在最脆弱的时期尽早获得针对严重传染病的保护,同时通过合理安排不同疫苗的接种间隔,确保免疫效果最佳。此外,该时间表还特意与其他重要的儿童预防性医疗服务(如常规体检、生长发育评估)同步,便于家长统筹安排。
延迟或更改接种时间表会导致儿童错失关键保护,增加患病风险。疫苗接种时机的设定,既考虑了儿童对特定疾病的易感期,也兼顾了疫苗发挥最佳效果和确保安全性的需求。
以麻腮风(MMR)疫苗为例,该疫苗之所以推迟到 12-15 月龄接种,是因为婴儿在出生后 6-9 个月内可通过母体获得抗体保护,若在此前接种疫苗,效果会大打折扣(不过,在麻疹流行地区,部分国家会提前至 9 月龄接种)。若将接种时间推迟到 12 月龄以后,儿童将面临感染麻疹的风险 —— 麻疹传染性极强且可能危及生命,同时还会增加热性惊厥的发生概率。

疫苗的非特异性效应是什么?这与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有何关联?

目前有一种假说认为,疫苗除了预防目标传染病外,还可能对免疫系统产生广泛影响,其中部分影响被认为是有害的。
“训练免疫” 概念为疫苗非特异性效应的存在提供了一定理论依据:免疫细胞在接触各种刺激后,其基因组表达会发生改变,进而影响对后续病原体的反应能力(增强或减弱),且这种改变可长期持续。然而,疫苗是否会通过 “训练免疫” 产生显著的临床效应(如影响死亡率、疾病易感性),目前尚无定论,仍存在争议。
关于人类疫苗非特异性效应的大部分数据(包括随机对照试验数据)来自彼得・阿比(Peter Aaby)和克里斯汀・斯塔贝尔 – 本(Christine Stabell-Benn)领导的 “班迪姆健康项目(Bandim Health Project)”。该项目的核心观点是:减毒活疫苗(含可少量复制的弱毒株,如麻腮风疫苗)具有更广泛的免疫保护作用,可抵御多种传染病;而灭活疫苗(不含活微生物,如白喉 – 破伤风 – 全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即 DTP 疫苗)则会对免疫系统产生全面负面影响,削弱保护能力。他们甚至提出,尽管 DTP 疫苗能有效预防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但可能会增加全因死亡率,不过尚未明确这一结论的作用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学者对该研究团队的研究质量提出了质疑。
统计学家近期对 “班迪姆健康项目” 中所有被引为 “疫苗非特异性效应” 证据的随机对照试验进行了重新评估(共 25 项试验),结果发现,仅有 1 项试验达到了主要研究终点(即试验设计时明确设定并具备统计检验效能的核心假设)。更重要的是,其他研究团队无法重复该项目的研究结果。例如,“班迪姆健康项目” 称在几内亚比绍,接种 DTP 疫苗后全因死亡率上升;但其他研究者在菲律宾和布基纳法索开展的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结论。世界卫生组织(WHO)此前已多次审查相关数据,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调整疫苗接种时间表。
从免疫学角度来看,疫苗非特异性效应的相关主张在生物学层面存在疑问。许多物质都能诱导 “训练免疫”,且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会频繁接触这些物质 —— 不仅包括病原体感染,还包括人体自身的微生物群。“班迪姆健康项目” 提出的核心观点之一是,疫苗接种顺序是决定非特异性效应类型的关键因素。例如,他们认为卡介苗(BCG)具有有益的非特异性效应,而 DTP 疫苗则可能产生有害效应;若在接种卡介苗后再接种 DTP 疫苗,DTP 疫苗会抵消卡介苗的有益效应。但这一观点引发了疑问:既然人体微生物群和日常感染都会常规诱导 “训练免疫”,为何只有在 “先接种卡介苗、后接种 DTP 疫苗” 的情况下,卡介苗的有益效应才会被抵消?若接种顺序确实如此关键,就需要有机制解释为何特定顺序会导致有益效应消失。结合试验数据来看,“班迪姆健康项目” 的主张存在诸多疑点。
此外,近期研究表明,无需减毒活微生物,疫苗也能产生有益的非特异性效应:研究人员给小鼠注射一种疫苗佐剂混合物,随后用多种常见耐药细菌感染小鼠。结果显示,与未注射佐剂混合物的小鼠相比,注射组小鼠的存活率显著提高。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现象源于小鼠巨噬细胞的基因表达改变 —— 这种改变使其既能吞噬耐药细菌,又能抑制炎症反应。

为何不同国家的疫苗接种时间表存在差异?

各国疫苗接种时间表总体上高度相似,因为它们均基于相同的基础科学原理、全球范围内的证据以及疾病负担模式制定。差异通常较为细微,且与各国具体国情相关。例如,在欧洲大部分地区,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通常在婴儿期接种,这是因为该地区婴儿感染 B 型脑膜炎球菌的风险高于美国;而美国则将该疫苗的接种时间推迟到青少年时期和上大学前。同样,并非所有国家都会为新生儿接种乙肝(HBV)疫苗:部分国家之所以不推荐新生儿接种,部分原因是其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比例较低,且产前筛查体系更为完善。在乙肝流行率极低、初级医疗服务连续性强、孕晚期或分娩时复检率高的国家,遗漏母体乙肝感染的风险会大幅降低。然而,美国约有 200 万人为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其中许多人并未意识到自身感染状况。在推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前,美国曾尝试仅针对高危人群接种,但乙肝发病率并未下降。
资源分配是另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尽管疫苗是历史上成本效益最高的医疗干预措施之一(在医疗成本节约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回报显著),但开展疫苗接种项目仍需资金支持,并非所有国家都有能力为全民提供所有有价值的疫苗。以流感疫苗为例:流感对老年人危害最大,因此许多国家会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流感疫苗接种服务,而不会为其他人群提供资金支持;但部分资源更充足的国家则会推荐全民接种流感疫苗,尽管该疫苗对老年人的益处最为显著。
更多国家的疫苗接种时间表详见附录 A。

佐剂与所谓的疫苗 “污染物”

会议可能会讨论疫苗中的铝成分,甚至提及所谓的疫苗 “污染物”,尽管现有大量安全数据已证明其安全性,且疫苗生产也遵循严格标准。

什么是铝佐剂?

佐剂是添加到疫苗中的成分,作用是增强免疫系统对疫苗的反应,帮助人体产生更强的保护力。铝基佐剂在疫苗中的应用已近一个世纪,安全性得到充分验证。它是多种常规推荐疫苗的关键成分,包括甲肝疫苗、乙肝疫苗、含白喉 – 破伤风成分的疫苗、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疫苗、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脑膜炎球菌疫苗(B 型及 ACWY 型)、肺炎球菌疫苗以及部分联合疫苗。
佐剂(如铝佐剂)的作用机制体现了免疫系统的一个重要特性:仅依靠 “外来物质” 这一属性,不足以让免疫系统识别并产生免疫反应,该物质还需被免疫系统标记为 “危险信号”。微生物通常具有一些独特特征,使其能被免疫系统识别为 “危险”(例如,微生物的 DNA 或 RNA 修饰方式与人体细胞不同,拥有人体细胞所没有的细胞壁等)。然而,许多疫苗仅使用微生物的片段作为抗原,这些片段往往缺乏上述 “危险信号”,因此无法单独激活免疫系统。佐剂的重要性正在于此 —— 它能帮助免疫系统将这些微生物片段识别为 “危险物质”。将抗原与佐剂联合使用,可为免疫系统提供关键 “上下文信息”,使其意识到 “这是危险物质,需要针对该抗原产生免疫反应”。
铝佐剂通过增强免疫系统对疫苗的识别和反应能力,提高疫苗有效性。这一机制还能减少疫苗中抗原的用量,可能降低所需接种剂次。在某些情况下,铝佐剂甚至是决定疫苗能否产生保护性免疫反应的关键因素。

疫苗中的铝是否与不良健康效应相关?

关于疫苗中铝成分的担忧多种多样,主要集中在其是否与自身免疫性疾病、过敏、自闭症或哮喘相关。美国有一项研究提出铝暴露与哮喘可能存在关联,但包括该研究作者及哮喘与过敏网络(Asthma and Allergy Network)在内的多方均指出,该研究的解读存在重大局限性。
另有一项设计更完善的大型研究未发现铝与哮喘存在关联。这项近期发表的丹麦研究,对 1997-2018 年间出生的 120 多万名儿童进行了追踪,旨在验证疫苗中铝佐剂是否与儿童慢性疾病相关。研究人员对这些儿童进行了长达 24 年的随访,监测了 50 种疾病(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和神经发育障碍,如自闭症和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研究利用丹麦疫苗接种时间表的自然差异(导致儿童 2 岁前累计铝暴露量在 0-4.5 毫克之间不等),分析了铝暴露量与疾病风险的关联。结果显示,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铝佐剂与疾病存在关联:既无剂量 – 反应关系(即铝暴露量越高,疾病风险越高),50 种疾病的风险也未因铝暴露而增加。该研究结果有力驳斥了 “疫苗中铝成分导致自闭症或其他慢性疾病” 的说法。其优势在于样本量庞大、使用高质量全国登记数据,且对多种疾病进行了全面分析。
小罗伯特・肯尼迪等人随后对该研究提出批评,声称:排除 2 岁前死亡或确诊疾病的儿童,“掩盖” 了疫苗造成的伤害;剔除 2.8% 铝暴露量异常高的儿童(可能是数据录入错误),导致最严重受影响儿童未被纳入分析;对就医次数进行校正引入了偏倚;补充数据显示阿斯伯格综合征风险增加了 67%。然而,这些批评均站不住脚:
  • 排除 2 岁前死亡或确诊的儿童是常规研究方法 —— 这些儿童在 2 岁后不可能被新诊断出上述疾病。
  • 研究作者已公开回应,将被排除儿童重新纳入分析,并去除有争议的校正项后,结果与之前完全一致。
  • 关于阿斯伯格综合征的结论仅基于 51 个病例,勉强达到统计学显著性阈值,且在其他分析中该关联消失 —— 这是多次检验导致的典型统计噪声。
  • 研究作者的详细回应及补充分析可在该文章的评论区查阅。
在自身免疫性疾病和哮喘方面,现有数据也令人安心。对于过敏患者,皮下特异性免疫治疗(SCIT)是一种治疗选择。由于铝被用于增强免疫反应,接受 SCIT 治疗的患者铝暴露量会增加。然而,一项纳入约 1.8 万名 SCIT 患者的研究显示,该治疗与死亡率降低、心脏病发作风险降低及自身免疫性疾病风险降低相关,同时还能有效缓解过敏症状。此外,有数据表明儿童疫苗与 1 型糖尿病(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生无关。若铝确实与上述疾病相关,那么接受 SCIT 治疗的患者(铝暴露量更高)应面临更高风险,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有一个研究团队提出了 “佐剂诱导的自身免疫 / 自身炎症综合征” 这一概念,认为铝等佐剂可能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然而,这一诊断未得到任何过敏或免疫学专业学会的认可,其定义存在重大问题,支持其存在的证据基础也极为薄弱(例如,声称支持该综合征存在的关键实验数据,使用的是未获批准用于人体的佐剂,且研究对象为基因易感小鼠)。

是否存在铝佐剂的替代品?

目前市场上有五种可用佐剂,部分疫苗会联合使用多种佐剂。然而,铝佐剂仍是应用最广泛的疫苗佐剂。
若去除疫苗中的铝佐剂,生产商需开发含替代佐剂的新疫苗,并开展新的临床试验,以验证其有效性及获益 – 风险比。这一过程成本高昂且实际操作难度大(如招募受试者、确保有足够病例验证新疫苗与铝佐剂疫苗效果相当或更优)。此外,铝佐剂之所以成为儿童疫苗的首选佐剂,核心原因是其耐受性远优于其他任何佐剂。

其他所谓的疫苗 “污染物”:残留 DNA

会议议程未明确提及将讨论哪些 “污染物”,但疫苗中的 DNA 片段可能成为争议焦点。DNA 存在于所有生物制品中(即所有由细胞制备的产品),包括抗体、胰岛素,当然也包括疫苗。
疫苗生产过程包含一道质量控制步骤:使用酶分解 DNA,并对 DNA 残留量进行检测,要求每剂疫苗的 DNA 残留量不得超过 10 纳克。总体而言,疫苗中 DNA 残留的风险更多是理论上的,主要担忧是用于生产疫苗的细胞可能含有致癌基因 —— 若这些基因进入人体细胞并激活,可能导致癌症。但即便疫苗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核酸酶分解 DNA,这些致癌基因要引发癌症,也需经历一系列概率极低的事件,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发生。不过,出于谨慎考虑,生产过程中仍会保留 DNA 分解步骤。若需详细了解为何无需担忧这一问题,可参考此文章(原文链接)。
mRNA 疫苗以 DNA 质粒为模板制备。在生产过程中,会通过多步纯化去除这些 DNA,但仍可能残留微量 DNA—— 这是正常现象,且受到严格控制,完全符合美国长期以来的安全标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获批疫苗的 DNA 残留量设定了严格阈值,而新冠疫苗的批次放行检测显示,在使用经验证的 DNA 检测方法时,其残留量均符合标准。
关于 “疫苗中 DNA 残留有害” 的说法,大多来自未经同行评审的预印本研究,这些研究使用的疫苗瓶来源不明,且检测方法不符合评估要求。例如,许多此类研究采用的荧光测定法在 mRNA 存在时,会高估 DNA 含量;研究样本量极小,且未遵循经验证的药品质量控制流程。
此外,生物学原理也不支持 “疫苗中残留 DNA 有害” 的说法:外源 DNA 要改变人体基因组,必须进入细胞核。但疫苗成分无法进入细胞核,且人体细胞拥有内置机制,能迅速分解细胞质和溶酶体中的 DNA—— 若这些机制缺陷,会导致严重的免疫疾病。在美国接种的新冠疫苗已超过 10 亿剂,FDA 尚未发现任何与残留 DNA 相关的安全问题,且临床前研究也未发现 DNA 残留对人体有害的证据。
另一个常见争议与猿猴空泡病毒 40(SV40)相关,相关说法同样存在误导。新冠疫苗中并不含有 SV40 病毒,所谓的 “SV40 相关序列”,实际上是生产 mRNA 时用于构建质粒的一小段 SV40 启动子片段。该启动子片段无法引发感染或导致癌症。即便在历史上,1950-1960 年代部分脊髓灰质炎疫苗确实被 SV40 病毒污染,但美国大规模研究显示,接种过这些疫苗的人群癌症风险并未增加。

新生儿乙肝疫苗

在 9 月的 ACIP 会议上,委员会已就乙肝疫苗展开讨论,预计 12 月会议上还会出现类似的虚假说法。以下是 9 月会议中出现的虚假信息,同时也将重申该疫苗的重要性及取消新生儿接种建议的潜在影响。

什么是乙肝?

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可能导致严重的终身肝脏问题,包括肝癌甚至死亡。许多人认为只有医护人员、静脉吸毒者或有性生活的成年人面临感染风险,但实际上任何人都可能暴露于乙肝病毒,因此全民接种乙肝疫苗已成为全球标准。
尽管乙肝可通过性行为传播,但它实际上可通过多种途径经血液和其他体液传播,包括分娩过程、共用或使用不安全注射器,甚至幼儿期的密切家庭接触。若仅将乙肝视为性传播疾病,会忽视其他诸多感染途径。

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的重要性

新生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后,发展为慢性感染的风险极高:90% 的新生儿若在出生时感染乙肝病毒,会发展为慢性感染;而成年人感染后发展为慢性感染的比例仅不到 5%。慢性乙肝病毒感染会在多年间悄然损害肝脏,最终可能导致肝硬化、肝癌甚至死亡,且这些后果往往在感染多年后才显现。
预防至关重要。在推行常规乙肝疫苗接种前,美国每年有 1.8 万名 10 岁以下儿童感染乙肝病毒,其中 9000 例感染来源不明。模型数据显示,乙肝疫苗已在全球范围内挽救了 2200 万人的生命。即使是牙刷等共用物品上残留的微量血液,也可能传播乙肝病毒 —— 该病毒在物体表面可存活长达 7 天。此外,已有报道显示,乙肝病毒阳性的父亲可能将病毒传给婴儿(这类情况不会纳入产前筛查),婴儿还可能在家庭外环境(如托儿所)感染乙肝病毒。
2025 年 11 月的一篇预印本研究模拟了延迟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的后果。该研究对 2024 年美国出生的 360 万名婴儿进行分析后发现:
  • 若将母亲乙肝病毒感染状态不明的婴儿的首剂乙肝疫苗接种时间推迟至 2 月龄,预计将导致 1437 名儿童额外感染乙肝病毒、304 例肝癌病例、482 例乙肝相关死亡,以及超过 2.22 亿美元的额外医疗成本。
  • 若推迟至 12 岁接种,上述数字将进一步上升至 2726 例感染、503 例肝癌、788 例死亡,以及 3.13 亿美元的额外医疗成本。
  • 关键结论是:所有延迟接种方案均无法节省成本,且与维持当前全民新生儿接种建议相比,都会导致更差的健康结局和更高的医疗支出。

乙肝疫苗的作用机制

乙肝疫苗仅使用乙肝病毒的一个片段(表面抗原)制备而成。科学家利用酵母细胞生产这种抗原蛋白,经纯化后与少量铝盐混合 —— 铝盐的作用是帮助人体产生更强的免疫反应。
新生儿在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预防围产期乙肝病毒感染的有效性高达 90%。几乎所有人(80%-100%)接种乙肝疫苗后,都能产生保护性免疫反应。

乙肝疫苗的安全性如何?

乙肝疫苗的风险极低,目前确认的唯一安全信号是罕见的过敏反应 —— 每 60 万剂疫苗中可能发生 1 例严重过敏反应,部分研究显示在新生儿中这一发生率甚至更低。
首支乙肝疫苗已通过安慰剂对照随机临床试验验证,安全性和有效性均表现优异。因此,后续所有当前使用的乙肝疫苗在获批前的临床试验,均采用 “活性对照随机试验” 设计 —— 即将新疫苗与已证实有效的疫苗进行对比。这些临床试验均未发现任何与疫苗相关的安全性隐患。
在疫苗获批后的监测中,有报告称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吉兰 – 巴雷综合征、慢性疲劳综合征、视神经炎、多发性硬化症和糖尿病等情况。然而,多项对照研究将这些疾病的发生率与人群背景发生率进行对比后发现,乙肝疫苗与这些疾病之间不存在关联。区分 “报告事件” 与 “因果关系” 至关重要 —— 报告事件仅表明事件发生在接种后,并不意味着由疫苗引起。

针对 12 月会议可能出现的担忧的回应

1. 婴儿猝死综合征(SIDS)发生率失衡的说法

虚假信息常将包括乙肝疫苗在内的儿童疫苗与婴儿猝死综合征(SIDS)关联起来。但事实上,已有大量研究探讨这一问题,均未发现疫苗与 SIDS 存在关联。尽管多数研究分析的是全部儿童疫苗而非单独乙肝疫苗,但至少有一项研究专门针对乙肝疫苗展开,仍未发现二者存在关联。
预计 ACIP 委员会在此次会议中会引用一项研究 —— 该研究初看似乎显示接种组 SIDS 发生率更高,但实际上,接种乙肝疫苗与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婴儿,其所有原因导致的意外死亡总数并无统计学显著差异(p=0.6)。在初步分析中,研究人员关注了接种乙肝疫苗的婴儿死亡案例,其中有 8 例为 SIDS;而作为对照的未接种疫苗婴儿死亡案例中,虽无 SIDS 病例,但存在大量其他原因导致的死亡。
这种初步观察到的 “失衡” 很可能是混杂因素所致:作为对照的未接种疫苗婴儿总体健康状况更脆弱,面临更高的其他原因死亡风险,因此并非合适的对照组。
为纠正这一问题,研究作者使用全人群数据计算 SIDS 发生率:
  • 接种疫苗组:240,717 名婴儿,其中 8 例死于 SIDS,发生率为 3.3/10 万活产。
  • 未接种疫苗组:120,979 名新生儿,其中 4 例死于 SIDS(未被纳入此前的匹配样本),发生率同样为 3.3/10 万活产。
两组发生率完全相同(P=0.99),表明接种乙肝疫苗与未接种乙肝疫苗的新生儿 SIDS 风险无统计学差异。
最初观察到的 “失衡” 是由于混杂因素夸大了风险,导致结果偏离真实情况。经校正后,两组发生率一致,进一步证实疫苗与 SIDS 之间不存在关联。总体而言,该研究未发现乙肝疫苗与婴儿死亡之间存在合理的因果关系或时间关联。

2. 几内亚比绍研究:了解其局限性

2004 年几内亚比绍的一项观察性研究提出,7.5 月龄接种乙肝疫苗的女孩死亡率更高。预计此次会议会提及该研究,但该研究存在严重局限性,无法证明因果关系,也不能推广结论:
  • 研究设计缺陷
    • 采用观察性设计,对比不同年份的数据,而非随机对照试验。
    • 仅对疫苗接种者进行了 1 年随访,无法区分疫苗效应与其他随时间变化的因素。
    • 存在选择偏倚:仅纳入 7.5-8.5 月龄前来接种疫苗的婴儿。
  • 对照不足
    • 仅校正了季节因素,未考虑其他大量混杂变量。
    • 死亡病例数量少,且变异性大。
    • 死亡原因不可靠或不明确。
  • 关键背景信息
    • 该研究分析的是 7.5 月龄接种疫苗的情况,而非全球通用的新生儿接种方案。
    • 研究开展时,几内亚比绍尚未推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
    • 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的大规模监测系统对数百万剂疫苗进行了数十年监测,未发现类似风险信号。
    • 该研究发现的 “风险信号” 仅值得进一步研究,并非 “疫苗有害” 的证据。
该研究中 “女孩死亡率升高” 的发现,更应被视为进一步研究的信号,而非疫苗导致死亡的证据。其观察到的模式可能反映了年度间的自然变化,或其他未被纳入分析的因素。此外,该研究结论并不适用于全球通用的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方案。
这份 20 年前来自特定地区、方法学存在缺陷的单一研究,无法推翻多个国家积累的大量安全数据 —— 这些数据均证明乙肝疫苗具有优异的安全性。此外,包括针对乙肝疫苗在内的大规模疫苗安全性研究,均未发现与死亡率相关的担忧信号。对高收入国家疫苗安全性的综合分析显示,常规免疫接种与死亡率增加无关。

3. 母体筛查存在漏洞

批评者常声称,由于孕妇会在孕期接受乙肝病毒筛查,因此无需推荐所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然而,约 1/8 的母亲可能未接受规范筛查,这意味着每年可能有数以千计的母体乙肝感染病例被遗漏。
此外,母亲通常在首次产前检查(约孕 8 周)时接受乙肝筛查,但在分娩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感染乙肝病毒。尽管指南建议,若出现风险因素,应在分娩时重新筛查,但多数成年人并不知晓自身感染状况或感染途径,且风险因素筛查往往不够完善。更重要的是,在乙肝筛查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中,仅有约一半能被正确识别并转诊接受适当的围产期护理。
诚然,完善的筛查可降低分娩时乙肝病毒传播的风险,但筛查体系中的漏洞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鉴于乙肝疫苗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已得到充分证实,且婴儿在出生后第一年感染乙肝病毒发展为慢性感染的风险高达 90% 以上,因此推荐所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完全合理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推行全民筛查前,即使是乙肝病毒阴性母亲所生的儿童,也有 7%-11% 会通过家庭或社区接触感染乙肝病毒。

4. 安全性监测远不止于接种后最初几天

批评者引用 FDA 药品说明书,称仅监测接种后 4-7 天内的即时反应(即正式称为 “主动监测的反应原性”),以此质疑疫苗安全性监测的充分性。但这是对安全性监测体系的误解:
  • 接种后几天内监测的是即时反应原性(如局部疼痛、发热、烦躁),而临床试验中会对严重不良事件(SAEs)进行长达数月的监测。
  • 由于乙肝疫苗需多剂接种,因此每剂接种后都会重复进行安全性监测,并非仅监测首剂。
  • 此外,疫苗获批后,通过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疫苗安全数据链(VSD)、生物制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系统(BEST)以及医疗保健索赔识别和分析系统(PRISM)等平台,已对数百万剂乙肝疫苗进行了数十年的持续监测。

5. 乙肝疫苗与自身免疫性疾病无关

一个常见担忧是乙肝疫苗可能增加自身免疫性疾病的风险,但现有数据并不支持这一说法。分析表明,乙肝疫苗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包括儿童期发病)或类风湿关节炎的风险增加无关。
相反,乙肝病毒感染与结节性多动脉炎(PAN)相关 —— 这是一种由免疫反应引发的、破坏中小动脉的疾病。而乙肝疫苗的推广与结节性多动脉炎发病率下降相关。

预计 ACIP 的投票方向

ACIP 此次投票可能会出现多种结果,从 “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共同临床决策(SCDM)” 到 “完全不推荐新生儿接种” 不等。每种结果的重要影响可参考 “共同健康联盟” 的表格(已随邮件附上)。

不推荐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的风险

  • 感染人数增加:即使错过的感染病例数量不多,长期累积也可能导致数千人发展为慢性乙肝感染。消除乙肝母婴传播是最终目标,而取消新生儿接种建议会削弱这一努力。
  • 信任度下降:夸大疫苗的虚假风险或低估其益处,可能会降低公众对常规婴儿免疫接种的信任。
  • 公平性问题:无法获得持续产前护理的家庭将受到不成比例的影响。
  • 供应链问题:取消或延迟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可能会影响 2 月龄、4 月龄和 6 月龄时接种的含乙肝成分联合疫苗的供应。以科罗拉多州为例,该州 75%-95% 的 2 月龄、4 月龄和 6 月龄乙肝疫苗为联合疫苗 —— 这意味着联合疫苗中的其他疫苗也可能面临供应困难。

沟通建议

  • 强调乙肝疫苗在美国的影响(挽救了数百万生命)。
  • 强调疫苗安全性监测是持续且完善的,并非仅局限于短期或被忽视。
  • 清晰阐述选择:“是选择风险极低、益处显著的疫苗,还是选择面临终身慢性肝病和癌症的风险?”
  • 强调全民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一道安全网,能保护所有新生儿,包括那些可能因产前筛查、识别和治疗体系漏洞而被遗漏的婴儿。
  • 明确乙肝病毒并非仅通过性行为或静脉吸毒传播,婴儿和儿童也可能通过与慢性感染者的日常接触而感染。

CDC 疫苗与自闭症页面更新

2025 年 11 月 19 日,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更新了其 “疫苗与自闭症” 页面,称 “断言疫苗不会导致自闭症缺乏证据支持”。该页面充斥着虚假和误导性信息,这些说法可能会在 ACIP 会议上被提及。以下是对该页面主要问题的概述。

自闭症背景知识

自闭症是一种复杂的神经发育障碍,目前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它具有谱系特征 —— 部分患者需要大量支持,而另一些患者仅需少量帮助。现有研究明确,自闭症的绝大多数风险来自遗传因素:与自闭症相关的基因大多在胎儿发育早期(出生前)活跃,出生后则会关闭。
自闭症的少数风险因素与环境相关(即非遗传因素),其中部分已被明确。例如,孕期服用抗癫痫药物丙戊酸、父亲年龄较大等,均与自闭症风险增加相关。根据目前已知信息,自闭症在发育早期(通常在出生前)就已形成,并非由疫苗或其他出生后暴露因素导致。

页面中的虚假说法及回应

说法 1:“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疫苗不会导致自闭症”

回应:科学结论基于阳性证据(即证明 “存在关联” 的证据)。临床试验数据(及上市后监测数据)会被仔细分析,以排查疫苗与不良事件的潜在关联。声称 “疫苗导致自闭症” 的人,应承担举证责任。CDC 页面的这一新表述既不合逻辑,也具有误导性 —— 要 “证明某事物不存在” 是不可能的(需穷尽所有可能情况),因此科学研究的核心是寻找 “存在关联” 的证据,而非证明 “不存在关联”。

说法 2:“家长称自己知道孩子的自闭症是疫苗导致的,但他们的声音被忽视了”

回应:我们对家长面临孩子健康挑战时的心情表示理解,但个人经验不足以证明 “疫苗与自闭症存在关联”—— 尤其当现有研究已明确遗传是自闭症的最主要风险因素时。CDC 页面的这类表述,给家长传递了虚假希望,误导他们认为疫苗是孩子自闭症的病因。

说法 3:“自闭症发病率上升,且与疫苗接种率上升相关”

回应:自闭症确诊率确实呈上升趋势,但这一 “上升” 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以下因素导致的,而非真实发病率增加:
  1. 诊断替代:过去被诊断为其他疾病(如 “精神发育迟滞”)的病例,如今被纳入自闭症谱系障碍的诊断范畴。
  2. 诊断标准变化:自闭症的诊断标准不断演变,纳入了更多病例。例如,2013 年发布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进一步扩大了诊断范围。
  3. 筛查方式改进:美国儿科学会(AAP)于 2007 年推荐,对 18-24 月龄儿童进行全面的自闭症筛查。
当研究人员采用统一诊断标准,对比不同代际人群的自闭症发病率时,发现成人与儿童的发病率相似。综合所有证据可知,自闭症确诊率的 “上升” 主要是筛查和诊断方法改进的结果,而非真实的 “流行病”。

说法 4:“自闭症可能与疫苗中的铝成分相关,近期丹麦研究支持这一观点”

回应:丹麦研究(前文已提及)的结论恰恰相反。该研究对 120 多万名儿童进行了长达 24 年的随访,监测了 50 种疾病(包括自闭症和 ADHD)。结果显示,疫苗中的铝暴露与任何被监测疾病均无关联,也不存在剂量 – 反应关系(即铝暴露量越高,疾病风险越高)。
批评者选择性引用该研究中一个亚组的结果(某一出生队列的阿斯伯格综合征病例),但研究作者重新分析后发现,这一关联消失。该研究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疫苗安全性研究之一,有力驳斥了 “疫苗中铝成分导致自闭症” 的说法。
更重要的是,该研究的补充表格显示,疫苗铝暴露量低的儿童,自闭症风险反而高于铝暴露量中等和较高的儿童。若疫苗中铝成分确实与自闭症相关,这些数据反而表明 “铝暴露量越高,自闭症风险越低”,与批评者的主张完全矛盾。

说法 5:“不能使用其他国家的数据,因为它们的疫苗接种时间表不同”

回应:不同国家接种时间表的差异,恰恰是研究的优势而非局限性。例如,丹麦在 3 月龄、5 月龄和 12 月龄接种疫苗,美国在 2 月龄、4 月龄、6 月龄和 12 月龄接种,尽管接种时间不同,但累计铝暴露量相近,且疫苗作用的生物学机制在各国均相同。
当多个国家(具有不同接种时间表、医疗体系和人口特征)的研究均未发现疫苗与自闭症存在关联时,反而会增强 “疫苗与自闭症无关” 的证据可信度。若铝成分确实导致自闭症,那么在某个国家的研究中理应能观察到这一关联,但实际情况是,所有研究均未发现。
此外,CDC 页面引用的 2002 年马德森(Madsen)等人的研究,在讨论部分明确指出,丹麦的自闭症发病率与欧洲其他国家及美国相近,进一步证明其数据具有代表性。

说法 6:“存在与疫苗和自闭症相关的合理生物学机制,需进一步研究”

回应:所谓的 “疫苗导致自闭症的生物学机制” 已被广泛研究,但现有数据均不支持这些机制的成立。我们目前对自闭症的了解是,其相关的遗传和发育过程在生命早期(通常在出生前)就已启动,远早于任何疫苗接种时间。与自闭症相关的大脑结构差异,在胎儿期就能被检测到。
声称 “存在某一机制” 的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但数十年来,针对数百万儿童的研究从未发现任何能证明 “疫苗导致自闭症” 的生物学机制。

新冠疫苗与儿童死亡

正如《纽约时报》报道,有消息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通过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和未发表数据(如预印本),将 10 例儿童死亡事件与新冠疫苗接种关联起来。

什么是 VAERS?

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是由 CDC 运营的数据库,用于追踪可能与疫苗相关的不良事件。该系统主要供医疗保健提供者使用(法律要求他们向 CDC 报告某些不良事件,如死亡),但任何人都可提交报告。然而,VAERS 中记录的事件并不等同于 “已确认由疫苗导致”。
这类数据收集方式被称为 “被动监测”。被动监测因成本低、覆盖范围广、能提供关键公共卫生信息,成为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工具。
VAERS 的运行依赖 “诚信原则”,即依赖报告者提供准确数据,但实际中报告者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提供不准确信息。因此,VAERS 无法评估事件与疫苗的因果关系。基于此,CDC 在其网站上反复强调以下免责声明:
  • “报告内容可能存在不完整、不准确、巧合或无法验证的情况。”
  • “VAERS 中记录的接种后死亡事件,并不意味着疫苗是死亡原因。”
  • “某事件被纳入 VAERS 数据,不代表其与疫苗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 VAERS 无法确定因果关系,美国还建立了多个 “主动” 疫苗安全监测系统:
  • V-safe:基于智能手机的工具,在新冠疫苗推广期间,会主动向接种者发送问卷,实时追踪副作用(注:V-safe 的招募工作于 2023 年 5 月结束,但在疫苗推广初期提供了关键安全数据)。
  • 疫苗安全数据链(VSD):每年利用超过 900 万人的实际医疗记录,开展对照研究,对比接种者与未接种者的健康状况。
  • 生物制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系统(BEST):FDA 运营的系统,用于监测电子健康记录和保险索赔数据。
  • 医疗保健索赔识别和分析系统(PRISM):另一 FDA 系统,可访问覆盖超过 1.9 亿人的健康保险计划数据。
VAERS 与这些主动监测系统相结合,形成了强大的安全监测网络:VAERS 广泛捕捉潜在风险信号,而 VSD、BEST 和 PRISM 则验证这些信号是否代表真实风险。在新冠疫苗推广期间,这一体系成功快速识别了罕见但严重的副作用,例如:
  • 强生(J&J)疫苗相关的血栓(由 VAERS 发现,经 VSD 验证)。
  • 年轻男性中出现的心肌炎(由国际监测系统发现,经美国多个系统验证)。
  • 过敏反应发生率(通过协同监测确定并量化)。

若发现可能与疫苗相关的病例,应如何处理?

评估某病例是否与疫苗相关,需遵循标准科学流程:
  1. 全面临床审查:审查医疗记录、急诊记录、诊断数据。
  2. 法医审查:分析死亡证明、尸检结果。
  3. 流行病学对比:判断该病例数量是否超过人群背景死亡率。
  4. 主动系统验证:核查 VSD 等主动监测系统 —— 真实的安全信号应在这些系统中重复出现(如下文所述,目前并未观察到这一现象)。
  5. 独立专家审查:由心脏病学家、儿科医生、病理学家、流行病学家等组成的独立团队进行审查。
  6. 向 ACIP 或 VRBPAC 公开报告:以透明方式呈现研究方法和结果。
  7. 透明沟通结果:向公众公开审查结论。
  8. 考虑新建议:仅在完成上述所有流程并向公众全面透明披露信息后,才会考虑是否调整疫苗推荐建议。
若这些儿童死亡事件确实代表新冠疫苗的安全风险,那么在所有独立数据源中都应能观察到这一信号。但目前情况并非如此。

多国、多数据源的独立分析均聚焦同一核心问题:接种 mRNA 新冠疫苗后,儿童死亡发生率是否高于预期?

所有监测系统的答案均一致:否。具体证据如下:
  1. CDC 分析:向 ACIP 提交的分析显示,将 VAERS 中报告的儿童死亡数量与同龄儿童的预期死亡数量对比后发现,所有年龄组的报告死亡数均低于背景死亡率。
  2. 疫苗安全数据链(VSD):该系统链接了数百万美国人的医疗记录,结果显示,接种疫苗的青少年死亡率未增加,包括全因死亡、非新冠相关死亡、心脏相关死亡及非新冠相关心脏死亡。
  3. 随机对照试验:涉及 1 万多名儿童的新冠疫苗随机对照试验显示,疫苗组和安慰剂组均无死亡病例,且未发现安全风险失衡或令人担忧的模式。
  4. 国际数据:美国并非唯一研究该问题的国家。英国、加拿大、以色列、丹麦、挪威、澳大利亚等拥有完善人群健康数据的国家,均通过国家报告系统、医院和急诊数据库或关联健康登记系统,开展了新冠疫苗接种后儿童安全监测,均未发现 “mRNA 新冠疫苗导致儿童或青少年意外死亡” 的证据。
当所有独立证据均指向同一结论时,可充分证明 mRNA 新冠疫苗与儿童死亡风险增加无关。

新冠疫苗是否存在已确认的安全风险?

所有医疗干预措施都存在潜在风险,但新冠疫苗严重副作用的风险极低,且其益处远大于风险。目前已确认的新冠疫苗相关安全风险包括:
  1. 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发生率约为 5/100 万剂。这种反应通常在接种后几分钟内发生,若及时治疗可有效控制,但未及时治疗可能危及生命。这一发生率与其他疫苗的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相近。
  2. 强生(J&J)疫苗相关风险(非 mRNA 疫苗):
    • 与罕见的严重血栓(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相关,发生率约为 4/100 万剂,部分病例可致命。
    • 与吉兰 – 巴雷综合征(一种罕见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在感染或接种疫苗后发生)风险小幅增加相关。
    • 由于这些强生疫苗特有的罕见风险,美国已优先推荐 mRNA 疫苗而非强生疫苗。此后,强生公司因商业原因自愿停止了该疫苗的生产。
  3. 年轻男性中的心肌炎(心脏炎症):已确认与新冠疫苗相关。总体发生率约为 10/100 万剂,但在年轻男性中风险更高,第二剂接种后发生率可达约 100/100 万剂。观察性数据显示,将两剂疫苗接种间隔从 3-4 周延长至 8 周,可降低心肌炎风险,因此美国已调整相关推荐。需注意的是,疫苗诱导的心肌炎,其严重程度和发生率均低于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心肌炎 —— 这是重要的背景信息。此外,研究表明,接种疫苗可能降低病毒诱导的心肌炎风险。
并非所有上述疫苗相关事件都会导致死亡,但部分事件经深入调查后确认为疫苗相关死亡。例如,已有 9 例死亡被确认与强生疫苗相关的血栓并发症有关;2021 年有一项研究报告了 13 例由疫苗诱导的心肌炎导致的死亡。

证据联盟(The Evidence Collective)

证据联盟是由一群值得信赖的健康传播者组成的团体,致力于通过社交平台及其他社区,直接向公众传递清晰、基于证据的健康信息。我们深入受众所在场景,以同理心和快速响应的方式提供信息支持。
该联盟涵盖 25 位以上各领域专业人士,涉及传染病、慢性病、营养学、卫生政策等多个领域。通过可信媒体和数字平台,联盟每月触达受众超过 1.5 亿人次;其专家网络在社交媒体上的总关注者超过 1000 万。
当健康议题变得复杂时,这支跨学科团队会打破领域壁垒,跨平台协作,帮助公众全面理解议题本质,助力公众尽早识别虚假信息,并快速应对新兴健康问题。
联盟的愿景是:通过将科学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回应公众关切与困惑,为公众提供及时、基于证据的信息,赋能公众健康生活、实现自我提升。

本报告撰稿人(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

玛丽莎・唐纳利(Marisa Donnelly)博士、安妮卡・埃文斯(Annicka Evans)博士、大卫・希金斯(David Higgins)医学博士 / 公共卫生硕士、凯特琳・杰特利纳(Katelyn Jetelina)公共卫生硕士 / 博士、伊丽莎白・马尼克(Elisabeth Marnik)博士、爱德华・尼伦伯格(Edward Nirenberg)、杰西卡・斯蒂尔(Jessica Steier)公共卫生博士

联系方式:

info@evicollective.org

附录 A

以下是部分高收入国家及美国儿科学会(AAP)推荐的疫苗接种时间表。可见,各国时间表的差异总体上非常细微。

美国(美国儿科学会,AAP):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美国 2025 年 18 岁及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种推荐时间表表格,包含疫苗种类、接种年龄节点等信息,表格标题为 “Recommended Child and Adolescent Immunization Schedule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Table1 for Ages 18 Years or Younger, United States, 2025”,并标注 “DEDICATED TO THE HEALTH OF ALL CHILDREN”,同时包含接种注意事项,如 “These recommendations must be read with the Notes that follow for those who fall behind or start late. Provide catch-up vaccination at the earliest opportunity as indicated by the outlined purple bars. To determine minimum intervals between doses, see the catch-up schedule (Table 2).” 疫苗种类包括 RSV 单克隆抗体、乙肝疫苗(HepB)、轮状病毒疫苗(RV)、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DTaP)、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5、PCV20)、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新冠疫苗(COVID-19)、流感疫苗(Influenza)、麻腮风疫苗(MMR)、水痘疫苗(VAR)、甲肝疫苗(HepA)、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脑膜炎球菌 B 型疫苗(MenB-4C、MenB-fHbp)、登革热疫苗(DEN4CYD)、猴痘疫苗(Mpox)等,接种年龄从出生覆盖至 17-18 岁。)

日本(日本小儿科学会,2025 年 5 月 19 日):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日本儿童疫苗接种时间表,按 “婴儿期(Infant)”“幼儿期(Early Childhood)”“学龄期(School Age)” 划分,包含疫苗种类、疫苗类型(如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联合疫苗等)及接种年龄节点(从 6 周龄覆盖至 10 岁及以上)。疫苗种类包括乙肝病毒疫苗(HBV)、轮状病毒疫苗、五联疫苗、肺炎球菌疫苗(PCV15、PCV20)、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IPV-Hib)、白喉 – 破伤风 – 百日咳联合疫苗(DPT)、白喉 – 破伤风联合疫苗(DT)、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白喉 – 破伤风 – 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DPT-IPV)、卡介苗(BCG)、麻疹 – 风疹联合疫苗(MR)、水痘疫苗、腮腺炎疫苗、日本脑炎疫苗、流感疫苗、新冠疫苗(COVID-19)、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等。表格中还标注了推荐接种年龄段、可接种时间段、是否纳入国民健康保险覆盖范围等信息,例如流感疫苗推荐每年 10-11 月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年龄因产品而异等。)

英国(英国卫生安全局,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英国完整常规免疫接种时间表,按 “接种年龄” 分类,包含 “预防疾病”“接种疫苗及商品名”“常规接种部位” 三列信息。接种年龄从 8 周龄覆盖至 75 岁及以上,具体包括:
  • 8 周龄:接种白喉 – 破伤风 – 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 – 乙肝联合疫苗(Infanrix hexa 或 Vaxelis,大腿注射)、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Bexsero,大腿注射)、轮状病毒疫苗(Rotarix,口服)。
  • 12 周龄:接种上述白喉 – 破伤风 – 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 – 乙肝联合疫苗、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接种部位及疫苗类型同上。
  • 16 周龄:接种上述联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Prevenar 13,大腿注射),并标注 “若 12 周龄已接种肺炎球菌疫苗,则本次接种 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
  • 1 岁(生日当天或之后):接种肺炎球菌疫苗(Prevenar 13,上臂或大腿注射)、麻腮风疫苗(MMRvaxPro,上臂或大腿注射)、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Bexsero 或 Priorix,上臂或大腿注射)、B 型流感嗜血杆菌 – C 型脑膜炎球菌联合疫苗(Menitorix,上臂或大腿注射,标注 “若 B 型流感嗜血杆菌 – C 型脑膜炎球菌联合疫苗缺货,则接种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 – 乙肝联合疫苗”),同时区分 “2024 年 7 月 1 日前出生” 与 “2024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出生” 的接种差异。
  • 18 月龄:接种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 – 乙肝联合疫苗(Infanrix hexa 或 Vaxelis,上臂或大腿注射)、麻腮风疫苗(MMRvaxPro 或 Priorix,上臂或大腿注射)。
  • 每年 9 月起:流感疫苗(儿童适用年龄组接种减毒活流感疫苗 LAIV,鼻腔接种;若 LAIV 禁忌则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参考《绿皮书》第 19 章)。
  • 3 岁 4 个月及之后:接种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 – 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REPEVAX,上臂注射)、麻腮风疫苗(MMRvaxPro 或 Priorix,上臂注射)。
  • 12-13 岁(男童和女童):人乳头瘤病毒疫苗(Gardasil 9,上臂注射)。
  • 14 岁(9 年级):接种破伤风 – 白喉 – 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REVAXIS,上臂注射,标注 “需核查麻腮风疫苗接种状态”)、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Quadfi,上臂注射)。
  • 65 岁: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neumovax 23,上臂注射)。
  • 66 岁及以上:每年 9 月起接种灭活流感疫苗(上臂注射)。
  • 每年 9 月起(2023 年 9 月及之后满 65 岁者):带状疱疹疫苗(Shingrix,上臂注射)。
  • 70-79 岁(及 18 岁以上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带状疱疹疫苗(Shingrix,上臂注射)。
  • 特定儿童适用年龄组: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疫苗(Abrysvo,上臂注射)。

    表格底部还包含注释,如 “1. 肌内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2. 轮状病毒疫苗接种前需核查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SCID)筛查结果”“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商品名 Fluenz)含猪明胶” 等,并提供年度流感计划查询链接 “www.gov.uk/government/collections/annual-flu-programme”。)

德国(罗伯特・科赫研究所,疫苗接种常设委员会(STIKO),2025 年,官网www.stiko.de):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德国疫苗接种推荐时间表,表格按 “疫苗及被动免疫” 分类,横向标注接种年龄(以周、月、年为单位,从出生覆盖至 75 岁及以上),纵向列出疫苗种类,包括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单克隆抗体(一剂)、轮状病毒疫苗、破伤风疫苗、白喉疫苗、百日咳疫苗、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肺炎球菌疫苗、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麻疹疫苗、腮腺炎 – 风疹联合疫苗、水痘疫苗、C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新冠疫苗(COVID-19)、带状疱疹疫苗、流感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疫苗等。表格中使用 “G1”“G2”“A1”“A2”“N” 等符号标注基础免疫(BASIC IMMUNIZATION)、加强免疫(BOOSTER VACCINATION)及是否为标准接种(STANDARD VACCINATION),例如轮状病毒疫苗标注 “G2”“G3” 表示基础免疫 2 剂或 3 剂,破伤风疫苗标注 “G1”“G2”“A1”“A2” 表示基础免疫 1-2 剂、加强免疫 1-2 剂。表格顶部还标注 “疫苗接种和被动免疫应尽早进行;任何年龄段评估接种状态都是有益的,未完成的接种应立即按照相应年龄组的推荐补种”。)

奥地利: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奥地利疫苗接种时间表,表格格式与德国类似,按疫苗种类纵向排列,横向标注接种年龄(从出生覆盖至成年),包含疫苗种类如破伤风(TBE)、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脊髓灰质炎(Polio)、乙肝(HepB)、白喉(Diph)、百日咳(Pert)、麻疹(Meas)、腮腺炎(Mumps)、风疹(Rub)、水痘(Var)、肺炎球菌(PCV15)、脑膜炎球菌(Men)、人乳头瘤病毒(HPV)、流感(Flu)、新冠(COVID-19)、轮状病毒(Rota)、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等,使用 “G”“A” 等符号标注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部分疫苗还标注了接种剂次和具体年龄节点,例如乙肝疫苗标注 “0、1、6 月龄” 接种,麻腮风疫苗标注 “12 月龄、5-6 岁” 接种等。)

西班牙(西班牙儿科学会,2024 年,官网www.vacunasaep.org):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西班牙常规免疫接种时间表,按 “孕妇(Pregnant women)”“婴儿(按月龄,0-18 月龄)”“儿童和青少年(按年龄,1-18 岁)” 分类,纵向列出疫苗或单克隆抗体种类,包括乙肝疫苗(HB)、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DTaP/Tdap)、脊髓灰质炎疫苗(IPV)、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肺炎球菌疫苗(PCV)、轮状病毒疫苗(RV)、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MenB)、A/C/W/Y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 ACWY)、流感疫苗(Influenza)、麻腮风疫苗(MMR)、麻腮风 – 水痘联合疫苗(MMRV)、水痘疫苗(Var)、新冠疫苗(SARS-CoV-2)、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RSVAb)等,标注了各疫苗在不同年龄段的接种剂次和推荐情况,例如流感疫苗推荐每年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推荐 12-14 岁接种,新冠疫苗根据年龄和疫情情况推荐接种等。)

法国: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法国疫苗接种时间表,表格格式与其他欧洲国家类似,按接种年龄(从出生至成年)横向排列,纵向列出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BCG)、乙肝疫苗(HBV)、脊髓灰质炎疫苗(Polio)、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DTaP)、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肺炎球菌疫苗(PCV)、麻腮风疫苗(MMR)、水痘疫苗(Var)、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A/C/Y/W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 ACWY)、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MenB)、流感疫苗(Grippe)、带状疱疹疫苗(Zona)等,标注了各疫苗的基础免疫剂次、加强免疫时间及适用人群,例如卡介苗推荐出生后尽早接种(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推荐新生儿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首剂,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推荐 11-14 岁女孩和男孩接种等,部分疫苗还标注了 “推荐(Recommandé)”“可选(Optionnel)” 等状态。)

韩国:

(此处对应原文图片内容,为韩国疫苗接种时间表,按 “年龄” 横向划分(从出生至 18 岁及以上),纵向列出疫苗种类,包括乙肝疫苗(HBV)、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IPV/OPV)、白喉 – 破伤风 – 无细胞百日咳联合疫苗(DTaP)、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肺炎球菌疫苗(PCV)、麻腮风疫苗(MMR)、水痘疫苗(Var)、甲肝疫苗(HepA)、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A/C/Y/W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Men ACWY)、B 型脑膜炎球菌疫苗(MenB)、流感疫苗(Influenza)、新冠疫苗(COVID-19)、带状疱疹疫苗(Shingles)等,标注了各疫苗的接种剂次、具体接种年龄或年龄段,例如乙肝疫苗接种程序为 “出生、1 月龄、6 月龄”,麻腮风疫苗为 “12 月龄、4-6 岁”,流感疫苗推荐每年接种(尤其高危人群),新冠疫苗根据年龄和疫情防控需要推荐接种等,同时包含部分疫苗的 “补种建议”,如未按时接种者的补种年龄和剂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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