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和青少年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接种常规医嘱

儿童和青少年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接种常规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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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ing orders for Administering Measles, Mumps, and Rubella Vaccine to Children and Teens

本模板符合美国儿科学会 2026 年推荐的儿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种程序,详情可查阅网址:www.immunize.org/official-guidance/hpo/rec-schedules/

其他疫苗的常规医嘱可查阅:www.immunize.org/standing-orders

注:本常规医嘱模板可由医疗机构自行调整使用,无需获得免疫接种网的许可。为表致谢,使用时请注明本模板来源为免疫接种网。

目的

依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制定、并于以下日期在《发病率和死亡率周报》发布的标准,为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接种疫苗,降低麻疹、腮腺炎、风疹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上述发布日期为:2013 年 6 月 14 日、2018 年 1 月 12 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

政策

在州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具备资质的护士、药剂师及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可依据常规医嘱,评估儿童和青少年的疫苗接种需求,并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群完成接种。

操作流程

1 评估儿童和青少年的麻疹、腮腺炎、风疹(麻腮风)疫苗接种需求

需依据以下标准开展评估:
  • 年满 12 月龄,且无麻腮风疫苗接种记录,或仅在 12 月龄前接种过 1 剂麻腮风疫苗;
  • 年满 4 岁,且无 2 剂麻腮风疫苗完整接种记录;
  • 年满 6 月龄,且计划近期出国旅行;
  • 已接种 2 剂麻腮风疫苗,但公共卫生部门判定其在腮腺炎疫情期间存在高感染风险。

2 排查接种禁忌与慎用情况

接种禁忌

  • 曾接种麻腮风疫苗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者,禁止接种;疫苗成分清单可查阅疫苗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网址:www.immunize.org/official-guidance/fda/pkg-inserts),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www.fda.gov/vaccines-blood-biologics/vaccines/vaccines-licensed-use-united-states);
  • 妊娠期儿童和青少年,禁止接种;青春期妊娠人群可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完成接种;
  • 确诊存在严重免疫缺陷者(如患有血液系统肿瘤、实体肿瘤,正在接受化疗,存在先天性免疫缺陷,正在接受长期免疫抑制治疗,或因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导致免疫功能严重受损),禁止接种。
注:长期免疫抑制治疗的定义为:每日服用泼尼松≥20 毫克或按体质量计≥2 毫克 / 千克,且连续用药至少 2 周,或使用等效剂量的其他免疫抑制药物。

注: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易感人群感染麻疹后,发生重症的风险更高。年满 12 月龄、免疫功能未严重受损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阳性儿童,应按推荐程序接种麻腮风疫苗。有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相关实验室指标及减毒活疫苗使用的更多信息,可查阅《免疫功能异常者的疫苗接种》(网址:www.cdc.gov/vaccines/hcp/imz-best-practices/altered-immunocompetence.html),以及《疫苗接种禁忌与慎用情况》表 4-1(脚注 J,网址:www.cdc.gov/vaccines/hcp/imz-best-practices/contraindications-precautions.html)。

  • 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有先天性或遗传性免疫缺陷病史者,禁止接种,除非该接种者的免疫功能经临床确诊或实验室检测证实正常。

接种慎用(接种前需进一步评估)

  • 患有中重度急性疾病,无论是否伴发热;
  • 近期(过去 11 个月内)接受过含抗体的血液制品输注(暂缓接种的具体间隔时长取决于所用制品类型);
  • 需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 γ 干扰素释放试验。若怀疑存在活动性肺结核,应暂缓接种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接种可能暂时抑制结核菌素试验的阳性反应,因此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可在麻腮风疫苗接种前任意时间、与疫苗同时接种,或在疫苗接种后至少 4-6 周进行。

3 提供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

为所有接种者提供最新版联邦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若非英语接种者有需求,且其母语版本的告知书可获取,应为其提供对应语言的版本。麻腮风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及各语言译本可查阅:www.immunize.org/vaccines/vis/mmr/。(关于告知书发放的记录方式,详见第 6 部分《接种记录》。)

4 疫苗接种准备

默克公司生产的麻腮风疫苗 Ⅱ 型可通过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接种;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普瑞欣疫苗仅可通过皮下注射接种。

若采用肌内注射方式,需根据接种者年龄,按以下表格选择针头规格、长度及注射部位:

 儿童 / 青少年年龄针头规格针头长度注射部位
1~2 岁22–25 号1–1¼ 英寸大腿前外侧肌 *
⅝ 英寸–1 英寸上臂三角肌
3~10 岁22–25 号⅝ 英寸–1 英寸上臂三角肌 *
1–1¼ 英寸大腿前外侧肌
11 岁及以上22–25 号⅝ 英寸–1 英寸上臂三角肌 *
1–1½ 英寸大腿前外侧肌

 

* 首选注射部位;† 仅当绷紧皮肤、不挤压皮下组织,且以 90° 角进针时,方可使用 ⅝ 英寸针头为儿童进行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若采用皮下注射方式,需按以下表格选择针头规格、长度及注射部位:
针头规格针头长度注射部位
23-25 号⅝ 英寸肱三头肌上方脂肪组织或大腿前外侧肌上方脂肪组织
疫苗需在接种前,使用生产企业配套的稀释液进行复溶。

5 麻腮风疫苗接种(剂量均为 0.5 毫升)

需根据接种者的既往接种史及年龄,按以下程序完成接种:
麻腮风疫苗既往接种史年龄组接种程序
无接种记录或接种史不详12 月龄 – 4 岁接种第 1 剂‡
无接种记录或接种史不详4 岁及以上接种第 1 剂,至少间隔 4 周后接种第 2 剂
12 月龄前接种过 1 剂12 月龄及以上接种第 1 剂,至少间隔 4 周后接种第 2 剂
12 月龄及以上接种过 1 剂4 岁及以上距第 1 剂至少间隔 4 周后,接种第 2 剂
已接种 2 剂,且公共卫生部门判定其在腮腺炎疫情期间存在高感染风险所有年龄距第 2 剂至少间隔 4 周后,接种第 3 剂
‡ 第 1 剂与第 2 剂的最小接种间隔为 4 周。若儿童因计划出国旅行存在麻疹病毒暴露风险,或公共卫生部门建议在麻疹疫情期间提前接种,可在 4 岁前完成第 2 剂接种。

6 接种记录

需在以下载体中记录每位接种者的疫苗接种信息,并做好后续随访:
  1. 医疗病历:记录疫苗接种日期、生产企业、批号、接种部位、接种途径,以及接种人员的姓名和职称;同时需在患者医疗病历或机构登记册中,记录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的发布日期及发放日期。医疗病历的记录和保存应符合所在州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接种者未完成接种,需记录未接种原因(如存在医学禁忌、接种者拒绝等),并在下次就诊时,与接种者(未成年人则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沟通疫苗接种的必要性。
  2. 个人免疫接种卡:记录疫苗接种日期及接种机构的名称 / 地址。
  3. 免疫接种信息系统(登记系统):若所在州 / 地区有相关系统,需将接种信息上报至对应的州 / 地区免疫接种信息系统。

7 做好医疗应急处置准备

制定书面的医疗应急处置方案,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药品,做好疫苗接种相关医疗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免疫接种网发布的《社区场景下儿童和青少年疫苗接种反应的医疗处置方案》可查阅:www.immunize.org/catg.d/p3082a.pdf;《社区场景下成人疫苗接种反应的医疗处置方案》可查阅:www.immunize.org/catg.d/p3082.pdf。为预防晕厥,接种时应让接种者采取坐位或卧位,并在接种后观察至少 15 分钟。

8 向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上报所有不良事件

接种麻腮风疫苗后发生的所有不良事件,均需上报至美国联邦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网址:www.vaers.hhs.gov。推荐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报告,也可下载可编辑的 PDF 报告表填写,线上提交地址:https://vaers.hhs.gov/reportevent.html。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拨打热线:(800) 822-7967。

常规医嘱授权

本政策和操作流程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患者,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或至本医嘱被撤销时失效。
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_

医疗主任打印姓名:__________

医疗主任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专业人士查阅:免疫接种网(www.immunize.org

普通公众查阅:疫苗信息网(www.vaccineinformation.org

文档编号:P3079a

更新日期:2026 年 2 月 16 日

文档网址:www.immunize.org/catg.d/p30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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