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脊髓灰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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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Poliomyelitis

 

核心信息表

传播途径粪 – 口途径,或摄入咽部分泌物感染
潜伏期麻痹型脊髓灰质炎潜伏期通常 7–14 天,文献记录范围 3–35 天
传染期出现各类症状前后数日内传染性最强。

病毒排出期间均具备传播能力(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可排毒数年)

发病情况与疾病负担全球仅阿富汗、巴基斯坦仍存在本土野生 1 型脊髓灰质炎病毒;循环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疫情持续暴发;野生 2 型、3 型病毒已彻底消灭
公费疫苗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原联合制备:

・六联疫苗:百白破 – 灭活脊灰 – 乙肝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安尔宝六联,Infanrix-hexa)

・四联疫苗:百白破 – 灭活脊灰联合疫苗(Infanrix-IPV)

・单剂灭活脊灰疫苗(IPOL)

剂型、规格、接种途径每剂均为 0.5 毫升。

百白破 – 灭活脊灰 – 乙肝 –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六联疫苗:预充注射器、玻璃药瓶两种剂型,注射前需复溶,肌内注射;

百白破 – 灭活脊灰四联疫苗:预充注射器,肌内注射;

单剂灭活脊灰疫苗 IPOL:预充注射器,皮下注射

公费疫苗适用人群与免疫程序常规儿童免疫程序:

・6 周龄、3 月龄、5 月龄:接种六联疫苗(基础免疫全程)

・4 周岁:接种四联疫苗(加强针)

未免疫成人:3 剂灭活脊灰疫苗,每剂间隔 8 周(最短可缩短至 4 周)

符合条件人群补种 / 复种:可选用六联、四联或单剂灭活脊灰疫苗

疫苗保护效力保护效力>90%
慎用情况与特殊注意事项未免疫孕妇若计划前往脊髓灰质炎流行区域,可接种本疫苗
公共卫生处置要求所有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一经发现,须立即上报(详见 18.8 节)

18.1 病毒学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发、高传染性传染病。该病毒属于小核糖核酸病毒科,无包膜肠道病毒,共分 1、2、3 三种血清型。野生 2 型、3 型病毒现已根除,但部分国家仍持续出现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

18.2 临床特征

脊髓灰质炎病毒经粪 – 口途径传播,也可通过摄入咽部分泌物感染。麻痹型脊灰潜伏期多为 7–14 天,文献记录范围 3–35 天。症状出现前后短时间内传播风险最高;病毒可在咽部存留约 1 周,粪便中排毒可达 3–6 周甚至更久,免疫功能低下感染者排毒时长可达数年。
该病毒具有高度嗜神经性,主要损伤脊髓前角运动神经元与脑干运动神经节。

高达 95% 的感染者无任何临床症状;临床病例轻重不一,从无麻痹性发热、病毒性脑膜炎,直至急性弛缓性麻痹。

典型症状:发热、头痛、胃肠道不适、周身乏力、颈背部僵硬、四肢 / 腰背 / 颈部疼痛,可伴或不伴肢体麻痹。

进展至麻痹的患儿病程常呈双相:初期 1–3 天症状与普通病毒感染难以区分,患儿看似好转,2–5 天后突发脑膜刺激征,继而出现肢体麻痹。

青少年及成人发病多为渐进式麻痹、周身疼痛,无前期轻症阶段。

无症状感染者粪便可持续排出病毒,造成人群传播。家庭内存在未免疫低龄儿童时,家庭感染率可达 100%。
仅 0.1%–2% 感染者会出现麻痹;成人麻痹风险更高,每 75 例感染者中约 1 例发生麻痹。

麻痹型脊灰病死率:儿童 2%–5%,成人 15%–30%;若累及延髓,病死率升至 25%–75%。

脊髓灰质炎后综合征可在急性脊灰发病 30–40 年后出现,病因尚不明确,推测与受损神经、代偿肌肉老化凋亡相关。患者表现为肌肉疼痛、原有肌无力症状加重。女性发病风险高于男性,且距离急性脊灰发病时间越久,发病概率越高。

18.3 流行病学

18.3.1 全球疾病负担

疫苗普及前,温带高收入国家脊灰呈散发、季节性暴发;热带病毒流行国家无明显季节发病规律。
传统上脊灰以低龄儿童、青少年高发。既往脊灰流行国家,多数儿童 5 岁前即可获得全部三种血清型抗体,麻痹病例集中于 3 岁以下幼儿。但随着生活水平提升,青少年、年轻成人病例占比上升,且成人麻痹发生率更高。
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启动 30 年间,预估减少 1800 万例麻痹型脊灰病例;全球 125 个国家中,仅阿富汗、巴基斯坦仍存在野生 1 型脊灰病毒持续传播。

尼日利亚自 2016 年起未检出野生脊灰病毒,世卫组织原计划 2020 年宣布非洲无野生脊灰。

虽野生 2、3 型病毒已根除,但 2019 年全球脊灰病例大幅反弹,主因巴基斯坦疫情跨境扩散至阿富汗、伊朗。

免疫接种项目中断、卫生条件恶劣加速病毒传播;部分国家受战乱影响,大量儿童无法完成疫苗接种。

2014 年 5 月,世卫组织将脊灰病毒国际传播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除野生 1 型病毒外,低疫苗覆盖率人群中循环疫苗衍生脊灰病毒(cVDPV)持续暴发,已成为全球重大公共卫生隐患,高发区域集中在非洲、东南亚(中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

如需实时监测数据、脊灰跨境高风险国家名单,可查阅全球消灭脊灰行动官网 “脊灰实时动态” 板块:polioeradication.org/polio-today/polio-now

2016 年,全球所有仍存在脊灰流行的国家统一更换为二价口服脊灰疫苗(bOPV)(彼时野生 2 型病毒已宣布根除),流行国家同步使用口服脊灰疫苗(OPV)+ 灭活脊灰疫苗(IPV)联合免疫方案。

无本土脊灰传播的多数国家已停用口服脊灰疫苗,仅使用灭活脊灰疫苗,彻底消除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风险。但灭活脊灰疫苗全球供应短缺导致切换进度滞后,多国仍沿用混合免疫程序。

全球消灭脊灰行动更新发布《2019–2023 脊灰根除终局战略计划》,核心目标为彻底消灭、全面管控所有脊髓灰质炎病毒;全球脊灰疫苗接种工作将持续开展,直至病毒完全根除。

18.3.2 新西兰本地流行病学

新西兰 1962 年至今仅报告 6 例脊灰病例:4 例经实验室确诊为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2 例疑似 VAPP;最后 1 例 VAPP 病例报告于 1999 年。

2002 年新西兰全面停用口服脊灰疫苗、改用灭活脊灰疫苗后,再无新增病例。

新西兰儿科监测中心对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开展主动监测。2019 年共收到 9 例上报病例,经新西兰国家脊灰根除认证委员会全部复核,均判定为非脊灰相关病例(环境科学研究所 ESR,2020 年 6 月 8 日)。
野生脊灰病毒、高神经毒力循环疫苗衍生病毒存在输入风险,因此新西兰必须维持极高灭活脊灰疫苗接种覆盖率。

详细数据可查阅新西兰公共卫生研究院(原 ESR)年度法定传染病报告,官网:phfscience.nz/digital-library/notifiable-disease-dashboard

18.4 疫苗

新西兰 2002 年完成口服脊灰疫苗(OPV)向灭活脊灰疫苗(IPV)切换(详见附录 1)。

18.4.1 可使用疫苗

公费脊灰疫苗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公费供应的含脊灰疫苗:
  1. 六联疫苗(Infanrix-hexa,葛兰素史克):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灭活脊灰、乙肝、b 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详见 6.4.1 节)
  2. 四联疫苗(Infanrix-IPV,葛兰素史克):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灭活脊灰联合疫苗(详见 6.4.1 节)
  3. 单剂灭活脊灰疫苗 IPOL(赛诺菲):含三株脊灰病毒抗原(Mahoney 株 40D 抗原单位、MEF-1 株 8D 抗原单位、Saukett 株 32D 抗原单位),甲醛灭活;防腐剂为苯氧乙醇;微量成分包含新霉素、链霉素、多粘菌素 B、聚山梨酯 80、牛血清白蛋白。

自费 / 注册疫苗

Adacel Polio(赛诺菲):破伤风减量 – 无细胞百日咳 – 灭活脊灰联合疫苗(Tdap-IPV),新西兰已获批上市。

18.4.2 免疫原性与保护效果

六联疫苗相关数据详见 16.4.2 节。

免疫应答与保护效力

灭活脊灰疫苗可诱导良好全身免疫,预防麻痹型脊灰;但无法产生足量肠道中和抗体,在病毒流行、卫生条件较差地区,难以阻断粪 – 口途径传播。
3 剂灭活脊灰疫苗完成后,99%–100% 婴儿可对全部 3 种病毒型别血清阳转;2 剂后血清阳转率超 95%。

灭活脊灰疫苗保护效力>90%,免疫保护可持续多年。部分人群抗体水平随时间下降,但无证据表明会提升脊灰感染易感性。

含灭活脊灰联合疫苗诱导的脊灰病毒免疫应答优于单剂灭活脊灰疫苗,原因是联合疫苗中添加铝佐剂。
既往接种口服脊灰疫苗、免疫功能正常成年人可获得终身抗麻痹保护。但澳大利亚研究显示:仅以口服脊灰疫苗完成基础免疫的青少年、年轻成人,血清中和抗体水平低于 “口服脊灰 + 至少 1 剂灭活脊灰” 的低龄人群。

该结果提示:口服脊灰基础免疫可通过灭活脊灰疫苗加强,维持个体保护性抗体。

18.4.3 运输、储存与操作规范

运输标准遵循《2017 版免疫服务机构疫苗储存运输国家标准(第 2 版)》,官网:www.tewhatuora.govt.nz/health-services-and-programmes/vaccineinformation/vaccine-service-delivery/cold-chain-standards-for-vaccines

储存温度:2℃~8℃,严禁冷冻;六联疫苗需避光存放。

六联疫苗(Infanrix-hexa)复溶操作:将配套疫苗全部注入含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冻干颗粒的药瓶,充分摇晃至颗粒完全溶解。复溶后尽快使用;如需临时存放,21℃环境下最长存放 8 小时。

18.4.4 接种剂量与途径

  1. 六联、四联疫苗:单剂 0.5mL,肌内注射(详见 2.2.3 节)
  2. 单剂灭活脊灰 IPOL:单剂 0.5mL,皮下注射

与其他疫苗联合接种

六联、四联、单剂灭活脊灰疫苗可与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同期接种,不同疫苗分部位、分注射器注射。

18.5 推荐免疫程序

表 18.1 含灭活脊灰疫苗免疫程序(不含补种方案)

年龄疫苗种类说明
6 周龄六联疫苗基础免疫
3 月龄六联疫苗基础免疫
5 月龄六联疫苗基础免疫
4 周岁四联疫苗加强免疫

18.5.1 常规儿童免疫程序

6 周、3 月、5 月龄各接种 1 剂六联疫苗完成基础免疫;4 周岁接种四联疫苗加强(详见表 18.1)。

18.5.2 未免疫 / 部分免疫成人与儿童

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人群,基础免疫共 3 剂公费含灭活脊灰疫苗。

标准间隔 8 周;儿童、成人补种最短间隔可缩短至 4 周(详见附录 2)。

免疫程序中途中断无需重新从头接种,接续剩余针次即可。

若末次接种已满 10 年、存在病毒暴露风险(如前往脊灰流行地区),可接种加强针(加强针不公费报销)。

备注:所有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及其同住家属均可接种灭活脊灰疫苗;口服脊灰疫苗因存在 VAPP 风险,禁用于免疫低下人群;灭活脊灰疫苗无 VAPP 风险。

单价 / 二价口服脊灰疫苗境外接种人群处理

2016 年后出生、在境外完成部分 / 全程二价 / 单价口服脊灰疫苗的儿童,需完整接种 3 剂灭活脊灰疫苗完成基础免疫。

2016 年前出生、境外起始口服脊灰免疫的青少年,可更换灭活脊灰疫苗完成剩余针次;即便已完成全套口服脊灰,仍需追加 1 剂灭活脊灰。

微量皮内灭活脊灰疫苗(fIPV)

孟加拉、古巴、厄瓜多尔、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国家将低剂量皮内灭活脊灰(微量 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世卫组织认可其有效性。

若境外接种微量 IPV 的儿童移居新西兰,需按年龄追加对应含灭活脊灰疫苗:

  • 仅接种 1 剂微量 IPV:不计入有效针次,完整接种 3 剂灭活脊灰;
  • 已接种 2–3 剂微量 IPV:距上一针次至少间隔 4 周,追加 1 剂灭活脊灰。

18.5.3 孕期与哺乳期人群

暂无孕期接种灭活脊灰疫苗损伤胎儿的报告;若无紧急出行需求,不建议孕早、中期接种。但孕妇感染麻痹型脊灰风险更高,若计划前往流行区可接种。
未接种孕妇需前往脊灰流行国家:出发前间隔 4 周完成 2 剂接种;若无法满足 4 周间隔,尽可能拉长两针间隔(无法保证完全保护);间隔不足 2 周仅接种 1 剂,抵达目的地后可继续补齐剩余针次。
哺乳期女性可正常接种灭活脊灰疫苗。

18.5.4 补种 / 复种适用人群

符合条件人群可公费使用含脊灰疫苗补种、复种,详见 4.2、4.3 节。
  1. 六联疫苗(10 岁以下)、四联疫苗公费追加最多 4 剂,适用人群:
    • 造血干细胞移植 / 化疗后
    • 脾切除术前、术后
    • 实体器官移植术前、术后
    • 长期血液透析患者
    • 重度免疫抑制治疗前 / 后
  2. 10~18 岁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儿童,可公费追加最多 4 剂六联疫苗;该用法属于超说明书使用,需执业医师 / 专科医生开具处方。此类人群原有免疫完全丧失,复种等同于重新完成基础免疫。

    10–18 岁其他重度免疫低下人群不推荐六联疫苗复种,体内可能留存免疫记忆。

  3. 单剂灭活脊灰 IPOL:免疫抑制治疗后人群可公费接种。

18.5.5 其他人群加强针建议(不公费)

以下人群推荐接种灭活脊灰加强针,费用自理:
  1. 前往脊灰流行区、存在循环疫苗衍生病毒国家的旅行者,出行前完成脊灰加强接种
    • 依据脊灰相关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定,部分国家离境时需出示脊灰疫苗接种证明。实时受限国家名单查询:polioeradication.org/polio-today/polio-now/public-health-emergency-status
    • 离境前 4–12 个月完成灭活脊灰加强针的接种记录,需登记在《国际预防接种证书》(黄皮书)上;仅存在 2 型循环疫苗衍生病毒的国家,成人同样建议接种加强针。
  2. 直接接触脊灰确诊病例的医护人员
  3. 高暴露风险从业者(如实验室长期处理来自高风险国家粪便标本,标本可能携带野生 / 疫苗衍生脊灰病毒),每 10 年接种 1 剂加强针
以上人群均需已完成脊灰基础免疫。各类优先推荐接种人群详见表 4.9。

既往接种史不明者,建议完整接种 3 剂灭活脊灰(附录 2)。

无证据支持普通人群常规加强,但暴露风险升高时,推荐接种以降低抗体衰减带来的感染风险。

18.6 禁忌证与慎用情况

疫苗接种前筛查标准见 2.1.3 节,所有疫苗通用禁忌见 2.1.4 节。

18.6.1 绝对禁忌

既往接种含灭活脊灰疫苗出现过敏性休克,或对疫苗任一成分严重过敏者,禁止接种。

六联疫苗相关禁忌详见 16.6 节。

18.6.2 慎用情况

孕期属于慎用情形,仅确有暴露风险时方可接种(详见 18.5.3)。

18.7 局部反应与不良事件(AEFI)

六联、四联疫苗不良反应详见 16.7 节。

18.7.1 常见局部反应

少数人群接种灭活脊灰后出现轻微局部症状:婴儿注射部位红斑发生率 1%–2%,硬结 3%–11%,疼痛 14%–29%;联合疫苗局部反应发生率相近。

灭活脊灰疫苗接种后人体不会排出脊灰病毒。

18.7.2 严重不良事件

当前市售灭活脊灰疫苗接种后严重不良反应极罕见;六联疫苗相关不良事件见 16.6 节。

18.8 公共卫生处置措施

法律强制要求:所有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辖区卫生医官。

完整防控流程查阅《传染病控制手册》脊灰章节:www.tewhatuora.govt.nz/for-the-healthsector/health-sector-guidance/communicable-disease-control-manual

18.9 与疫苗说明书存在差异的规范说明

六联、四联疫苗说明书差异详见 16.9 节。

单剂灭活脊灰 IPOL 药品说明书标准程序为 3 剂、每剂间隔 8 周;新西兰健康部(Te Whatu Ora)规定:补种可缩短至 4 周间隔(附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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