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总结了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关于暴露后预防(PEP)以预防人类狂犬病的新建议,并更新了先前的建议。人类狂犬病预防—美国,2008年: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的建议。MMWR 2008年;57[编号.RR-3])。此前,ACIP推荐使用人二倍体细胞疫苗(HDCV)或纯化的鸡胚细胞疫苗(PCECV)接种5剂狂犬病疫苗。这些新建议将疫苗剂量减少到四剂。建议用于PEP的剂量减少部分基于狂犬病病毒发病机制数据、实验动物工作、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监测的证据。这些研究表明,4剂疫苗与狂犬病免疫球蛋白(RIG)联合使用可引起足够的免疫反应,而第五剂疫苗无助于产生更有利的结果。对于既往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人,应肌肉注射 4 次 1 mL 剂量的 HDCV 或 PCECV 的简化方案。4剂疗程的第一剂应在暴露后(第0天)尽快给药。然后,应在第一次接种疫苗后的第 3、7 和 14 天给予额外剂量。ACIP关于使用RIG的建议保持不变。对于既往接种过细胞培养疫苗的完整系列疫苗(暴露前或暴露后预防)或先前在接种非细胞培养疫苗后有充分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滴度的人,接种 2 剂 PEP 疫苗系列的建议没有改变。同样,为免疫功能改变的人推荐的剂量也没有改变;对于这些人,PEP 应继续包括 5 剂疫苗接种方案和 1 剂 RIG。暴露前预防的建议也保持不变,在第 0、7 天、第 21 天或第 28 天接种 3 剂疫苗。结合伤口护理、RIG 浸润到伤口内和伤口周围以及多剂量狂犬病细胞培养疫苗的及时狂犬病 PEP 在预防人类狂犬病方面仍然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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